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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饋]界首:光武鎮答"出賣耕地"之事
www.ah.xinhuanet.com   2007-07-11 來源:本網

    新華網安徽頻道:

    貴網于2007年7月5日登載了關于界首市光武鎮黃寨村一村民代表反映“原村支部書記黃某某暗箱操作,出賣行政村耕地738.88畝及數百萬元款項去向不明的問題”。首先感謝貴網對此問題的高度關注。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此事,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就文中所指出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核查,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1、關于徵用土地數量的問題

    該村村民反映:“黃某某出賣土地總數是738.88畝,而黃某某向政府部門承認585畝”,經調查實際情況是:(1)1991年5月1日,界首市小黃鄉白酒廠與界首市小黃鄉黃寨村民委員會簽訂了徵用土地協議書,協議內容為:鄉白酒廠向界首市酒廠借資徵用黃寨村西片土地85畝,土地徵用費5000元/畝,土地樹木、墳墓也協議作價給予了補償。1991年7月3日,界首市酒廠就徵用85畝土地上附屬物的處置問題,與黃寨村委會簽訂了“補充協議”。1991年7月10日,小黃鄉白酒廠與黃寨村委會因徵地再次簽訂了《關于損壞樹木賠償協議書》。(2)經界首市政府批準,界首市酒廠在小黃鄉白酒廠的基礎上投資擴建4000噸優質酒工程。1992年2月16日,界首市政府以政秘字[1992]15號下發了《關于市酒廠技改項目二期工程建設用地的劃撥調整補償問題的通知》。據此文件,黃寨村委會于92年3月1日直接與市白酒廠簽訂了徵用240畝土地的協議書,協議補償標準均按當時徵地補償標準一次性補償到位,未進行土地調整。(3)界首市酒廠為4000噸優質酒擴建工程須再次使用黃寨村土地,于92年7月與界首市房地產綜合開發委員會簽訂協議暫約按300畝土地用于酒廠開發使用。因當時秋季莊稼是旺長季節,為減少農民損失,沒有實際丈量,只是按約定估約300畝,待秋收後再以實地丈量為準,秋收後,黃寨村委會于9月9日與市白酒廠簽訂了徵地協議書,協議徵用260畝(實際丈量土地為288.88畝,其中28.88畝是用于黃寨村與白酒廠公益道路,不在徵用范圍)群眾認為是300畝,屬誤解,與事實不符。上述徵用土地均經政府土地部門實地丈量測繪,並附有土地利用現狀圖,並經省人民政府補辦徵用手續,實際徵用土地共計585畝。(4)關于群眾反映水泥路佔地16畝,東南角土地45畝,小橋至酒廠轉彎路佔地8.88畝,小黃“別墅”佔地10畝,等余153.88畝土地問題,是群眾對徵地實際情況及村內公益用地情況的誤解。

    2、“關于92年3月1日協議書240畝土地及地租級差復耕費132萬元,村民沒得到”的問題和“二期工程用地240畝以小黃職中土地調換”一事

    經查:92年3月1日的協議書,地租級差復耕費(600元/畝)就包含在總補償款5500元/畝之內,240畝地款應為240×5500=132萬,對被徵用土地地面附屬物的樹木、機井及墳墓也作出了一次性補償,總計163萬多元,這筆款項入行政村後,被行政村用于發放二、三期工程地面附屬物及青苗補助款和第三期工程一年半的土地利息。

    關于240畝土地調整一事,經查事實情況:92年市酒廠經上級批準實施技改項目二期工程,需使用黃寨村土地240畝,當時政府考慮到直接申報徵用土地,程序上影響技改工程,為使技改項目早日落實到位,早見效益,政府研究打算用小黃職業中學使用的378.6畝國有土地中的240畝與黃寨村集體土地進行調整,所以于92年2月26日出臺了政秘[1992]15號文件,但在實際徵地過程中,黃寨村委會于92年3月1日直接與市白酒廠簽訂了徵地協議,雙方約定按當時徵地補償標準5500元/畝進行補償,一次性補償到位,無須進行調整,該徵地手續于98年10月26日經省政府補批,徵地手續已依法完善,不存在弄虛作假問題。

    3、關于“2000年1月21日,黃某某從白酒廠領款50萬元等問題”

    經查,黃某某2000年1月21日根本沒有從白酒廠領取50萬元款項。至于“2000年2月3日黃某某等人從白酒廠領款38.4376萬元”去向之事,因這筆款項是黃寨西片直接與市白酒廠結算,不屬于村級收入,行政村沒有入帳,且款項已由西片負責人分發到戶,群眾所反映的“行政村未入帳,所領款項不知去向”一說不符合實際情況。“關于2000年2月3日,‘李某’經手從白酒廠領款38197.38元,而‘李某’不是本行政村人”之說,事實情況是:“李某”是白酒廠一名財務人員,因當時酒廠是轉帳支付這筆款項,所以作為經手人員的“李某”在支票上簽了字,而群眾誤認為是“李某”領取了這筆款項。關于“市白酒廠曾支付給黃寨行政村環境污染費60萬元”之說,白酒廠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本沒有此事。

    事實上,近幾年來,原黃寨行政村涉地有關事宜,一直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有關部門和我鎮黨委政府也就該村部分村民反映的總題進行了多次調查核實。做了大量深入細致的清理、核查工作,有關涉地群眾的債權債務已基本理清。截至2007年3月,黃寨村已發放拖欠的徵地補償款80多萬元,239戶涉地群眾全部得到了原來拖欠的徵地補償款。作為信訪事項,此案已經“三級終結”。至于村民反映的原支部書記黃廣耀的有關經濟問題,近日,檢察院有關領導己明確表示,黃某某在酒廠徵地過程中,沒有任何經濟問題。

    特此說明。

                                       光武鎮人民政府

                                          2007年7月6日

(責編: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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