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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十月份,在撤鄉並村期間,前任天長市仁和鎮黃鴉村(現為蘆龍村)村書記劉xx,村主任趙x出賣土地,村委會和開發方梁x、周x(合夥人)簽訂了買賣土地協議,把黃鴉村薛莊隊100畝基本農田(是方正化大田)賣給梁x和周x開發農村商品開發樓出售。現梁x、周x己經付部分款(20萬),土地己經交付使用,梁x、周x已經開工建設。佔地面積100畝基本農田,擬建設三層樓,建設規模估計在5萬平方米以上。
該土地買賣與建設開發,沒有取得用地批準手續,也未經鎮政府批準,僅有一份與村隊簽訂的非法買賣土地的協議。該土地買賣,依據土地法第七十三條和七十六條,屬于非法買賣或非法轉讓土地,屬于未經批準非法佔用土地,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應當責令其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和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對此,仁和鎮政府態度很明確,表示這屬于未經批準、非法佔用土地,已經發出停工通知制止,上報市土地局。但是仁和鎮政府說,鎮政府不是執法機關,沒有執法權,需要由市土地局作出處理決定。據盧龍土地管理所說,他們和市土地局都對于該處下達了停工通知書,天天都派人到場通知其停工,已經盡力了,但開發方梁x、周x繼續施工。
現在,該處不顧停工通知,正在用挖掘機大舉施工。應當立即發出停工通知書,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制止其施工,然後按照非法佔用土地和非法買賣土地的處罰規定進行依法處理。
他們非法買賣和佔用的基本農田100畝,數量巨大,希望有關部門能從快嚴肅依法處理,以遏制非法買賣佔用土地之風的蔓延。
天長市仁和鎮黃鴉村(現為蘆龍村)部分村民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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