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范圍內的職工,一旦發生工傷,今後其高額的工傷鑒定費將無需自己“掏腰包”。記者昨天獲悉,合肥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即日起推行新規,鑒定費將不需職工個人支付。
據了解,為維護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合肥市勞動保障局日前轉發了省相關文件,對勞動能力鑒定管理實行新的政策,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職工因鑒定需要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的醫學檢查、診斷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對送達的鑒定結論不服並拒絕簽收的,造成工傷職工待遇得不到及時支付,工傷職工申請仲裁前的時間視為停工留薪期。(吳勇、陳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