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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節的倡導者--南丁格爾 |
國際護士節是為了紀念英國護理學先驅、婦女護士職業創始人和現代護理教育的奠基人南丁格爾而設立的。
1912年,國際護士理事會將南丁格爾的誕生日--5月12日定為國際護士節,旨在激勵廣大護士繼承和發揚護理事業的光榮傳統、以“愛心、耐心、細心、責任心”對待每一位病人、做好護理工作。最初稱“醫院日”,也稱“南丁格爾日”,在中國稱為“國際護士節”。在這天,大力宣傳護理工作,鼓勵護士們學習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已經成為世界各國護理界的一件盛事。今年已經是國際護士節的95周年。
2008年“5·12”國際護士節主題——提高社區護理品質,引領初級衛生保健”( Delivering Quality,Serving communities. Nurse Leading Primary Health Care.) |
2007年“國際護士節”主題為“營造優良執業環境 提供優質護理服務”旨在強調醫務人員的執業環境直接關係到醫療護理質量和患者安全。衛生部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認識做好“國際護士節”宣傳活動的必要性,積極宣傳我國護理事業發展取得的成就;宣傳各地在加強護士隊伍建設和提高護理服務質量方面取得的成效;宣傳護理工作在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宣傳優秀護理工作者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和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職業風范;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採取召開座談會、表彰優秀護士、慰問臨床一線護士、舉辦護士技能競賽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2006年國際護士節的主題確定為 “SAFE STAFFING SAVES LIVES”,中文譯為“護士的合理配置對拯救生命至關重要”
2005年國際護士節主題: 為了病人安全,抵制偽劣藥品
2004年國際護士節主題--護士:攜手戰勝貧困
2003年國際護士節主題--護士:反對歧視AIDS 關愛全人類(Nurses: Fighting AIDS Stigma, Caring for All.)
2002年國際護士節主題--無論何時何地 護士永遠為你服務:關愛家庭(Nurses Always There for You: Caring for Families)
2001年國際護士節主題--無論何時何地 護士永遠為你服務:聯合反對暴力(Nurses, Always There for You: United Against Violence)
2000年國際護士節主題--無論何時何地 護士永遠為你服務(Nurses - Always there for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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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護士給新護士授帽 |
潔白的燕帽,象徵著聖潔的天使;燃燒的蠟燭,象徵著“燃燒自己,照亮他人”。每逢5月12日國際護士節到來之際,醫院、護士學校等都會舉行莊嚴的護士授帽儀式,並慶祝“節日”的到來。
授帽儀式是護生成為護士的重要時刻。在護理學創始人南丁格爾像前,伴隨著“平安夜”的莊嚴樂曲,護生直跪在護理前輩面前,前輩為護生戴上聖潔的燕帽,護生接過前輩手中的蠟燭,站在南丁格爾像前宣讀誓言。“我宣誓: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實行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履行護士的天職;我宣誓:以自己的真心、愛心、責任心對待我所護理的每一位病人;我宣誓:我將牢記今天的決心和誓言,接過前輩手中的蠟燭,把畢生經歷奉獻給護理事業。”
神聖而莊嚴的授帽儀式結束,護生正式成為一名“白衣天使”。她將學習和發揚護理前輩“燃燒自己,照亮他人”的精神;她將履行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的人道主義護士天職,把真誠的愛心無私奉獻給每一位病人;她將為預防疾病、保護生命、減輕痛苦和促進人類健康事業奉獻青春與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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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決定,每兩年頒發一次南丁格爾獎章和獎狀,作為對各國護士的國 際最高榮譽獎。1991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布達佩斯代表大會通過的弗羅倫斯·南丁格爾獎章規則第二條規定,獎章可頒發給男女護士和男女志願護理工作人員在平時或戰時做出如下突出成績者:“具有非凡的勇氣和獻身精神,致力于救護傷病員、殘疾人或戰爭災害的受害者;如有望獲得獎章的人在實際工作中犧牲,可以追授獎章。”
南丁格爾獎章是鍍銀的。正面有弗羅倫斯·南丁格爾肖像及“紀念弗羅倫斯·南丁格爾,1820至1910年”的字樣。反面周圈刻有“永志人道慈悲之真諦”, 中間刻有獎章持有者的姓名和頒獎日期,由紅白相間的綬帶將獎章與中央飾有紅十字的榮譽牌連接在一起。同獎章一道頒發的還有一張羊皮紙印制的證書。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會議 審議並原則通過《護士條例(草案)》
《護士條例》全文
國務院公布《護士條例》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護士條例》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2月4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第517號國務院令,公布《護士條例》。新華社4日受權播發了這一條例。
條例共6章35條。條例的制定旨在維護護士的合法權益,規范護理行為,促進護理事業發展,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條例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條例強調,護士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護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全社會應當尊重護士。
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改善護士的工作條件,保障護士待遇,加強護士隊伍建設,促進護理事業健康發展。
條例規定,從事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有感染傳染病危險工作的護士,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職業健康監護的權利;患職業病的,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得賠償的權利。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或者從事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有感染傳染病危險工作的護士,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津貼。
條例要求,醫療衛生機構配備護士的數量不得低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護士配備標準。本條例施行前,尚未達到護士配備標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實施步驟,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年內達到護士配備標準。
條例規定,擾亂醫療秩序,阻礙護士依法開展執業活動,侮辱、威脅、毆打護士,或者有其他侵犯護士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條例明確指出,護士在執業活動中,有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醫師、泄露患者隱私等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停其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護士執業證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的護士執業良好記錄和不良記錄,並將該記錄記入護士執業信息係統。
衛生部頒布實施《中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05—2010年)》
為推進我國護理事業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提高護理專業技術水平,適應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適應醫學科學技術的進步,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需求,衛生部于2005年7月頒布了《中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05—2010年)》並召開了全國護理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近時期護理工作的發展目標、工作重點。《規劃綱要》提出的總目標是:“加強護士隊伍建設,提高護士隊伍整體素質,規范護士執業行為,提高護理服務質量和專業技術水平,拓展護理服務,加強護理管理,規范護理教育,促進護理事業與社會經濟和醫學技術的協調發展,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需求。”具體包括十方面重點任務:(一)依法加強護士隊伍建設,維護護士合法權益。(二)增加臨床一線護士總量,實現護士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三)合理調整臨床護士隊伍結構,提高護士隊伍整體素質。(四)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提高醫院臨床護理服務質量。(五)根據臨床專科護理領域的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培養臨床專業化護理骨幹,建立和發展臨床專業護士。(六)加強護理管理,提高護理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七)發展社區護理,拓展護理服務。(八)推進護理教育改革與發展。(九)發展中醫護理。(十)加強護理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鑒先進的護理服務理念、專業技術經驗、教育和管理模式。(來源:衛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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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時的婚禮(每日新報) |

護士節前比技能(新華社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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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練兵 優質服務(新華社 濟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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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護理 薪火相傳(新華社 天津) |

合肥包河醫院的護士在宣誓(張超攝) |

護士們在表演舞蹈(新華社 南寧) |

編輯制作:張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