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陽娜)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正式發布《北京市網絡直播帶貨&&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試行)》。該文本係全國首個專門針對直播帶貨&&經營者與直播間運營者之間的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旨在厘清雙方權責,推動行業規範化發展。
近年來,網絡直播迅速興起,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通過觀看網絡直播下單購物。目前,在直播間通過推薦、引導消費者購買第三方商品或服務的帶貨經營行為中,仍存在部分運營者主體資格認定不清、責任界定不明確;運營者的直播賬號、直播內容知識産權歸屬模糊等問題,且沒有相應的規定予以規範,給監管部門的管理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帶來諸多挑戰。
此次發布的合同示範文本從約定持照經營、信息公示、賬號變更、知識産權歸屬、消保責任等方面進行規範。比如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引導直播間運營者持照經營;合同約定直播間運營者公示自身經營信息、商品實際銷售者信息、人工智能應用標識等,敦促直播間運營者誠信開展經營活動;合同約定直播間運營者在具備一定條件下,可以向&&經營者申請變更直播賬號註冊人的實名認證主體信息;合同約定直播帶貨過程中産生的音視頻等內容的知識産權,歸直播間運營者所有,同時約定&&經營者有權在&&內免費使用;設置消費者權益保護條款,明確相關責任。
針對該示範文本的發布,快手相關負責人&&:“北京市&&的這份示範文本,為&&與直播間運營者之間的合作提供了清晰、規範的指引框架。特別是關於持照經營、知識産權歸屬、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劃分等關鍵條款,有效解決了實踐中長期存在的模糊地帶,有助於降低合作摩擦,提升&&生態的透明度和穩定性。”
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勇&&,該文本首次在示範合同文本中界定“直播帶貨”等概念,明確了直播帶貨業態的基本形式。同時為主體資格模糊、責任交叉等可能導致的爭議提供事前解決方案,為行業合規發展提供示範,也為相關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