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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規定預徵新兵名單至少應公示五天
  北京頻道 ( 2006-10-18 08:39:10) 稿件來源:京華時報

    京華時報訊 10月17日,記者從北京市徵兵辦和衛戍區政治部聯合召開的“今冬徵兵工作計劃安排會”上獲悉,為嚴肅徵兵紀律,防止和糾正徵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今年北京市首次研究制定了《廉潔徵兵工作若幹規定》,要求預徵新兵名單至少應公示5天。

    《規定》明確指出,從今冬開始,北京18區縣的徵兵辦都必須將預徵對象名單、體檢合格名單和入伍對象名單在各區公示欄中公布,且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期間,各徵兵辦設專人負責接受市民監督和舉報,如果發現預徵對象在身體、年齡、文化等方面存在問題,查證屬實後將取消其入伍資格。另外,對查證屬實且已經入伍的問題新兵,也將實行主動追回制,即不管接兵單位二次體檢是否通過,徵兵辦都會主動到部隊將問題新兵“召回”。此外,《規定》還要求,徵接兵人員走訪應徵青年和接待來訪人員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參加。

    記者了解到,新出臺的《規定》還涵蓋了廉政教育、兵役登記、政審體檢、審批把關、退兵規定、經費管理、輪崗回避、監督檢查及獎勵措施。目前,北京市各級兵役機關正在組織學習該《規定》,迎接即將開始的2006年徵兵工作。

    (責任編輯:楊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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