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國有文化企業“家底”
近日,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發布《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報告(2013)》。作為國有文化企業年度“白皮書”,《報告》發布了國有文化企業的最新統計數據,從産業、區域等多角度分析了國有文化企業發展狀況,對加強國有文化資産管理、全面深化國有文化企業改革具有重要參考價值。這些新鮮出爐的數據,傳遞著怎樣的信息?
從總規模看成就
打開《報告》,一串串振奮人心的數字記錄著國有文化企業的發展成就。截至2012年底,全國國有文化企業共計10852戶,資産總額18210.3億元、所有者權益9452.6億元、戶均資産總額16780.6萬元、戶均所有者權益8710.5萬元,這些主要指標均比2011年有所增長。無論是規模總量還是平均規模,國有文化企業均邁上了新的臺階。
這只是國有文化企業規模擴張的一個縮影。近年來,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在市場大潮中應運而生、發展壯大的國有文化企業屢見不鮮。2003到2011年間,國有文化企業數量年均增加446.6家,2012年增加487家,總數超萬家。企業數量的增長,也帶來了就業人數和資産規模的穩步擴張。2012年,國有文化企業年末從業人數達到113.8萬人,同比增加7.0%;資産總額超1.8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4.1%。
規模不斷壯大的國有文化企業,正成為文化産業發展的強大引擎,“脊梁”作用日益凸顯。根據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2012年統計數據,雖然在全國文化企業戶數、從業人員數量等指標中,國有文化企業所佔比重僅為12%左右。總體來看,國有文化企業總量不大。但在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服務等位于産業鏈前端的內容生産行業,國有文化企業無論是資産規模還是産出水平均居于絕對優勢地位,其中營業收入所佔比重分別高達83.3%、64.7%。
文化市場的繁榮發展,不僅依靠文化産品的創造者和消費者,還要靠促使它們走向成熟的各種體制機制創新和行之有效的文化政策:
——自2011年設立以來,中央文資辦陸續出臺一係列制度,基本涵蓋國有文化資産監管的各個領域,為全國文化企業國有資産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導。目前,全國已有16個省份成立了國有文化資産管理專門機構,國有文化資産管理體制不斷健全。
——中央文資辦建立企業負責人述職制度,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向出資人全面述職,國有文化資産監管走向常態化、制度化。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48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10億元。
這一係列政策無疑為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
從收入看市場能力
隨著轉企改制的深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逐步成為市場主體,但能否成為“合格”的市場主體,能否擺脫扶持和補貼,從市場上獲得新的動力和活力?
如今,這個業內人士曾擔心的問題,有了確定的答案。從《報告》得出的數字來看,2012年,全國國有文化企業的營業總收入達9022.2億元,比2011年增長13.1%;實現利潤總額、凈利潤、人均營業總收入分別達877.9億元、773.8億元、79.3萬元,同比增長3.3%、2.7%、5.7%,盈利水平進一步提高。
近年來,演藝企業面對“禁奢令”,摒棄大制作、大場面,回歸藝術本體,探索發展新路;新聞出版企業積極擁抱數字化浪潮,推出電子閱讀産品,實現傳統文化産業的轉型升級;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不再滿足于從海外引進的“拿來主義”,不斷發力自主創意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從最初面對市場的忙亂,到由壓力而産生的無窮動力,由體制創新而煥發的無盡活力,越來越多的國有文化企業已能夠從容應對市場挑戰。
市場培育能力的增強,直接反映在國有文化企業的收入水平上。2012年,全國國有文化企業的營業總收入超過9000億元。其中,中央企業營業總收入為2825.6億元,同比增長8.2%;地方企業營業總收入為6196.6億元,同比增長15.5%,漲幅比中央企業高7.3個百分點。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係。從特殊管理股制度,到允許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開;從混業經營,到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隨著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文化體制改革走向深入,經歷市場磨礪的國有文化企業活力將更加迸發,競爭力將更加強大。
從集中度看骨幹企業培育
從去年5月發布的第五屆“文化企業30強”名單來看,2003年以來轉企改制的企業共有19家,佔總數的63.3%,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23家,佔總數的76.7%,主營收入超過入選企業主營收入總和的80%。這表明,國有文化企業體制機制創新成果得到進一步顯現。作為我國文化産業發展的主力軍,國有文化企業的規模效益明顯,發展活力和市場競爭力進一步增強。
但另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由于地區封鎖和行業壁壘,以及文化資源尚未與資本市場實現有效對接,文化企業的規模仍不夠大,即使國有文化企業也難以形成文化産業的“旗艦”或“航母”。2012年中央文化企業各項平均規模指標中,戶均年末資産總額、戶均營業總收入、戶均利潤總額分布的標準差係數分別為1.666、1.234、1.133,均顯示出較高的離散程度,企業間規模差距大。此外,《報告》對營業總收入中位值進行的測算結果顯示,中央文化企業營業總收入的中位值遠遠小于平均值。
我國文化消費目前已進入快速增長期,面對人民群眾快速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在短時間內迅速增加文化産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迫切需要一批骨幹文化企業。目前活躍于國際文化市場的文化企業,也都是實力雄厚、競爭力強的“巨無霸”型企業。增強國際競爭力,我國也需要培養一批骨幹文化企業。
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提出,要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並重組,提高文化産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報告》指出,聯合重組是扭轉國有文化企業“散、弱、小”局面,增強國有文化企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將成為下一階段改革發展的工作重點。
培育骨幹文化企業,要鼓勵相關企業通過整合資源,組建成新型文化企業集團公司;推動大型文化企業與規模較小、資源相近、業務相通互補的中小文化企業實現聯合重組,引導文化資源和要素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適時組建“文化投資控股公司”,作為盤活存量資産、促進資源流轉的平臺,加速推進重組。要通過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培育一批主業突出、産業鏈完整、市場控制力強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使之成為引領我國文化産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轉型升級的主導力量。(本報記者 楊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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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化企業發展概況
截至2012年底,全國中央文化企業共計2801戶,從業人員27.8萬人,資産總額5469.5億元,所有者權益3115.2億元,實現營業總收入2825.6億元,利潤總額364億元,凈利潤304.2億元,均比2011年有所增長。在全部中央文化企業營業總收入中,2012年“文化相關産品的生産”部分所佔比重為41.6%,比2011年提高了9.1個百分點,並成為中央文化企業中營業總收入最大的部分。在2012年中央文化企業營業總收入中,文化用品的生産、文化産品生産的輔助生産、新聞出版發行服務3個大類所佔比重分別為21.4%、18.8%、17.4%,遠遠高于其他7個大類,它們合計所佔中央文化企業營業總收入的比重達到57.7%。
地方國有文化企業發展概況
截至2012年底,全國地方國有文化企業共計8051戶,從業人員85.9萬人,資産總額12740.8億元,所有者權益6337.4億元,實現營業總收入6196.6億元,利潤總額513.9億元,凈利潤469.6億元,均比2011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長。從地區分布看,東部地區仍擁有絕對多數的企業和資産,2012年,東部地區擁有地方國有文化企業4454戶、年末資産總額達7472.9億元,佔比超過一半。與中部和西部相比,東部地方國有文化企業數量和資産的增長幅度相對較低,企業數量甚至出現負增長,其絕對多數地位較之2011年有所削弱。從行業分布看,2012年“文化産品的生産”部分在産出、資産、盈利等方面繼續保持絕對多數地位,其中,新聞出版發行服務大類集中了三分之一以上的從業人員,在産出、資産等方面相對優勢顯著。
(編輯:高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