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多部代表作卷入侵權糾紛 學校被判賠款
時間:2012年07月04日來源:中國新聞網作者:陳靜
上海徐匯法院今日披露,在該院新近審理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中,已故著名作家巴金的多部代表作卷入其中。
《寒夜》、《家》、《霧雨電》等都是巴金代表作。巴金去世後,子女繼承其作品的著作權,之後北京中文在線數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獲得專有使用權。2009年,該公司在上海一民辦學校網站的“電子圖書館”裏發現,巴金作品的電子版赫然在列。該公司認為學校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將巴金作品上傳于該網站,允許公眾在該網站任意瀏覽、傳播與下載,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公證費、律師費等共計9萬8千余元人民幣。
對此,該學校辯稱傳播作品並無主觀惡意,上傳相關材料主要是為了方便學生,而非獲利,屬合理使用,且涉案作品的點擊率只有數百次,對原告造成損失很少。
學校在外網上提供文學作品是否涉嫌侵權?法院在審理中認為,將巴金文學作品放置在對不確定的公眾開放的信息網絡中,被告已不符合相關的著作權合理使用,遂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該學校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6300元。
(編輯:曉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