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狀告旅行社侵犯著作權 要求索賠2.3萬元
時間:2012年08月08日來源:重慶晚報作者:羅彬 劉珍珍
攝影師羅大萬拍攝了一張名為《山城金輝》的山城美景圖片。認為某旅行社抄襲該圖片,遂起訴索賠。昨天,渝中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據羅大萬的代理人王律師稱,2011年6月,我市舉辦中國西部旅遊展覽會,羅在展會上發現一張名為《美麗山城》的照片。覺得這與他在2005年7月2日創作的《山城金輝》的圖片極其相似。該照片曾于展覽前,分別在兩本雜志上署名發表過,而展會上的《美麗山城》照片沒有署名。通過比對,羅大萬認為,《美麗山城》抄襲《山城金輝》,使用該照片的旅行社並沒有事先知會他。為此,羅大萬把使用圖片的我市知名旅行社起訴到法院,起訴理由是侵犯署名權和著作權,要求索賠2.3萬元。
昨天庭審時,該旅行社代理人方先生表示:“展板上的宣傳畫與羅老師的照片沒有任何關係,宣傳畫是我從朋友那裏得到的。”羅的照片不具有唯一性,怎麼能説別人抄你的?並拿出朋友給他的原作給法官進行比對。
法官比對後初步認為,《美麗山城》與《山城金輝》構圖和景別、景深都達到了實質性相似,屬同一個作品。但這家旅行社不讚同,當庭申請鑒定。
(編輯:曉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