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國文聯九屆六次全委會的部署及中國文聯文藝志願服務中心的具體要求,充分發揮文聯組織的工作優勢和各文藝家協會的人才優勢,培育具有示范引導作用的志願服務品牌項目,廣泛動員廣大文藝工作者參與,為我市鄉鎮人民群眾提供切實有效的文藝志願服務,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地區文化建設的幫扶力度。按照“文化惠民和文化育人”的導向,在中國文聯的具體指導下,成都市文聯將啟動文藝支教項目。成都市文聯文藝支教試點項目招募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按照公開招募與定向招募相結合、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選派具有音樂、舞蹈、美術等專長的文藝工作者和藝術院校師生到成都市大邑縣花水灣學校、王泗鎮學校、新場學校3所鄉鎮學校,開展為期一年(兩學期)的文藝支教志願服務。
二、崗位説明
1.崗位設置
第一期共面向社會公開和定向招募文藝志願者10名。
(1)音樂專業支教志願者3名:
花水灣學校1名(會山歌);新場學校1名(會大鼓);王泗鎮學校1名。
(2)美術專業支教志願者4名:
花水灣學校1名;新場學校1名;王泗鎮學校2名。
(3)舞蹈專業支教志願者2名:
花水灣學校1名;新場學校1名。
(4)文藝支教項目負責人1名:
負責支教老師日常聯係、信息報送、工作記錄和溝通協調等工作。
2.崗位職責
(1)音樂專業志願者(會山歌、大鼓者優先)
a.志願者服務時間不少于200課時,(按現有年級、班級、課程計算)。
b.制定工作計劃。完成常規教學任務的同時,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發現具有音樂特長的苗子,培養校園音樂骨幹。
c.服務期內負責組織課外輔導、組建特色合唱隊、培訓在校專職音樂教師。
d.結合地域特色,傳承地方文化,同時豐富自己的知識,提高專業素養。
e.服務期滿,以匯報演出或其他方式展示成果。
(2)美術專業志願者
a.支教志願者服務不少于200課時,(按現有年級、班級、課程計算)。
b.制定工作計劃。完成常規教學任務的同時,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學生的美術素養,發現具有美術特長的苗子,培養校園美術骨幹。
c.服務期內負責組織課外輔導、培訓在校具有美術專長的教師。
d.結合地域特色,傳承地方文化,進行自己的作品創作,豐富自己的知識,提高專業素養。
e.服務期滿時,以學生作品等方式進行成果展示。
(3)舞蹈專業志願者
a.制定工作計劃。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學生的舞蹈素養,發現具有舞蹈特長的苗子,培養校園舞蹈骨幹。
b.服務期內負責組建舞蹈隊、培訓在校具有舞蹈專長的教師及學生。
c.編排具有當地特色舞蹈。
d.服務期滿時以表演匯報的方式進行成果展示。
(4)文藝支教項目負責人
a.負責文藝志願者的組織、聯絡、後勤保障工作;
b.負責文藝志願者業余時間參與社區開展的志願服務的組織工作;
c.負責用相機、攝像機文字等方式記錄文藝志願者工作、生活情況。
d.負責報送文藝志願者工作信息、總結等。
三、選拔標準
報名基本條件如下:
(1)熱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2)18——65周歲中國公民。
(3)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優良身體健康。
(4)音樂、舞蹈、美術專業文藝工作者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地市級以上相關文藝家協會會員或藝術院團相關專業中級職稱以上人員;
②具有藝術類院校相關專業、普通高校相關藝術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含大四在讀學生);
③具有相關藝術教育專業學歷(大專以上);
④具有相關藝術專業上學歷(大專以上),並在相關領域工作三年極其以上;
⑤從事中小學相關藝術教育,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5)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獨立制定教學計劃並完成教學任務。
(6)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一定的管理、攝像、拍照、寫作等能力。
四、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
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14日
2.報名方式
(1)登陸中國文藝網(http://www.cflac.org.cn/)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報名信息,通過郵件的方式報名。
(2)聯係方式
郵箱:cdwyzyfwb@126.com
聯係電話:028—86638981 18180630165
五、選拔工作
1. 201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由成都市文聯推薦的專家組成評審工作組,對報名人員審核選拔。
2.對申報人員通過對單位發函外調、招募人員戶口所在地或長期居留地政府出具證明、公示等手段進行人員情況審核。
3.3月底,發布入選志願者名單。對符合條件未能入選的報名者,納入後備人才庫。
六、派遣和服務
1.入選的支教志願者2014年3月下旬進行集中培訓(地點另行通知),培訓內容包括志願精神、服務技能、當地地域風俗、應急救助等。培訓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獲獎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2.培訓期間,統一組織體檢、辦理保險和補貼發放到專用個人銀行卡。
3.集中組織志願者從培訓地前往服務地。抵達後,參加崗前培訓和上崗考核,並與服務地項目辦、服務單位簽訂三方服務協議。
4.第一期支教志願者服務期為1年(2個學期)。
5.志願者除了參與正常的教學外,同時幫助學校教師提高藝術水平、開展課外文藝活動和組建文藝團隊等工作。在全國性重大節日、重要時間節點配合當地活動。
七、組織機構
1.文藝支教試點項目由成都市文學藝術聯合會、成都市教育局主辦;成都文藝志願者協會、大邑縣文聯、大邑縣教育局承辦;大邑縣宣傳部、成都市美術家協會、成都市舞蹈家協會、成都市音樂家協會協辦。
2.文藝支教項目辦公室負責具體承擔制定計劃、監督實施、廣泛宣傳、績效評估等工作。建立各組織單位參加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工作聯係和協調。
3.建立服務地項目辦,由服務地黨政領導牽頭,文聯、教育、文化、團委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辦公室設在大邑縣文聯,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志願者日常管理、生活保障、採風支持等工作。
八、保障支持
1.志願者補貼:參照有關部委開展的長期支教項目制定志願者補貼標準如下: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發放;往返交通補貼,每人600元,一次性發放。
2.為每名志願者提供服務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
3.生活條件:服務學校免費提供基本的住宿條件,設有食堂、出行交通便利。
4.志願者到達服務地後,建立服務隊及相應管理制度,定期與服務地項目辦聯絡,制定服務計劃。項目辦對志願者開展的相關活動給予一定經費支持。
5.服務地項目辦負責志願者生活保障、日常管理並定期上報市文聯項目辦,建立突發事件報告處置制度。
6.成都市文聯適時組織文藝家前往當地對志願者和基層文藝工作者進行慰問、短期巡講和重點輔導。
7.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由組織單位頒發志願服務證書;考核優秀的,頒發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