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簡介
按照公開招募與定向招募相結合、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選派具有音樂、舞蹈、美術、書法等專長的文藝工作者和藝術院校師生到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鎮中小學,開展每期兩個學期左右(第一期為2014年4月上旬至2014年12月中旬)的文藝支教志願服務。
二、崗位説明
1.崗位設置
第一期共面向社會公開和定向招募文藝志願者15名。
(1)音樂專業支教志願者3名:
(小學2名,中學1名)
(2)美術專業支教志願者5名:
(小學3名,中學2名)
(3)舞蹈專業支教志願者2名:
(小學1名,中學1名)
(4)書法專業支教志願者5名:
(小學3名,中學2名)
2.崗位職責
(1)音樂專業志願者
a.志願者服務時間不少于72課時。(按現有年級、班級、課程計算)
b.制定工作計劃。完成常規教學任務的同時,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發現具有音樂特長的苗子,培養校園音樂骨幹。
c.服務期內負責組織課外輔導、組建特色合唱隊、培訓在校專職音樂教師、承擔大隊輔導員的職責。
d.結合當地特色,傳承地方文化,同時豐富自己的知識,提高專業素養。
e.服務期滿,以匯報演出或其他方式展示成果。
(2)美術專業志願者
a.支教志願者服務不少于108課時。(按現有年級、班級、課程計算)
b.制定工作計劃。完成常規教學任務的同時,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學生的美術素養,發現具有美術特長的苗子,培養校園美術骨幹。
c.服務期內負責組織課外輔導、培訓在校具有美術專長的教師、承擔大隊輔導員的職責。
d.結合當地特色,傳承地方文化,進行自己的作品創作,豐富自己的知識,提高專業素養。
e.服務期滿時,以學生作品或自己作品等方式進行成果展示。
(3)舞蹈專業志願者
a.制定工作計劃。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學生的舞蹈素養,發現具有舞蹈特長的苗子,培養校園舞蹈骨幹。
b.服務期內負責組建舞蹈隊、培訓在校具有舞蹈專長的教師及學生、承擔大隊輔導員的職責。
c.服務期滿時以表演匯報的方式進行成果展示。
d.編排具有當地特色的舞蹈。
e.服務期滿時以學生作品等方式進行成果展示。
(4)書法專業志願者
a.組織課外活動、培育興趣小組
b.服務期滿以團隊或個人作品展示成果。
三、選拔標準
報名基本條件如下:
1.熱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2.年齡在35歲以下,身體健康。
3.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優良。
4.音樂、美術、舞蹈、書法專業文藝工作者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地市級以上相關文藝家協會會員或藝術院團相關專業中級職稱以上人員;
(2)具有藝術類院校相關專業、普通高校相關藝術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含大四在讀學生);
(3)具有相關藝術教育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4)具有相關藝術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在相關領域工作三年以上;
(5)從事中小學相關藝術教育,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5.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能夠制定教學計劃並獨立完成教學任務。
四、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
2014年1月10日至3月25日
2.報名方式
(1)登陸中國文藝網(http://www.cflac.org.cn/)、河南省美術家協會、河南省書法家協會、河南省音樂家協會、河南省舞蹈家協會官網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報名信息,通過郵件和郵寄的方式報名。
(2)加QQ群294105686,下載相關文件,仔細閱讀招募要求並按要求填寫報名表。
(3)聯係方式
郵 箱:289224923@qq.com
郵寄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經七路34號
郵 編:450014
聯係電話:0371—63936969
傳 真:0371—86115388
聯 係 人:申慧生
文藝支教項目試點工作同時委托河南省文聯文藝志願服務中心進行志願者招募,本地區的志願者可以就近就便進行報名。
五、選拔工作
1.選派前一個月,中國文聯文藝志願服務中心和相關全國文藝家協會及其推薦的專家組成評審工作組,對報名人員進行材料初審、專業服務技能評審(部分可能進行網上面試)擇優選拔。
2.對申報人員通過對單位發函外調、招募人員戶口所在地或長期居留地政府出具證明、公示等手段進行人員情況審核。
3.3月底,發布人選志願者名單。對符合條件未能入選的報名者,納入後備人才庫。
六、派遣和服務
1.入選的支教志願者于2014年3月底進行集中培訓(地點另行通知),培訓內容包括志願精神、服務技能、應急救助等。培訓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一寸免冠彩照2張、學歷證明、獲獎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2.培訓期間,統一組織體檢、辦理保險。
3.集中組織志願者從培訓地前往服務地。抵達後,參加服務地項目辦舉辦的崗前培訓和上崗考核,並與服務地項目辦、服務單位簽訂三方服務協議。
4.第二期文藝支教志願者服務期為兩個學期(4月上旬至次年12月中旬)。
5.志願者除了參與正常的教學外,同時幫助學校教師提高藝術水平、開展課外文藝活動和組建文藝團隊等工作。在全國性重大節日、重要時間節點、配合當地重要活動,
七、組織機構
1.文藝支教試點項目由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河南省文聯、河南省文聯文藝志願服務中心協辦,由中國文聯文藝志願服務中心承辦並承擔項目辦公室日常工作。
2.文藝支教項目辦公室負責具體承擔制定計劃、監督實施、廣泛宣傳、績效評估等工作。建立各組織單位參加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工作聯係和協調。
3.建立服務地項目辦,由服務地黨政領導牽頭,文聯、教育、文化、扶貧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辦公室設在服務縣文聯等部門,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志願者日常管理、生活保障、採風支持等工作。
八、保障支持
1.志願者補貼:參照有關部委開展的長期支教項目制定志願者補貼標準如下: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發放;往返交通補貼,每人600元,一次性發放。
2.為每名志願者提供服務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
3.生活條件:服務學校免費提供基本的住宿條件,設有食堂(費用自理)、出行交通便利,具備上網條件。
4.志願者到達服務地後,建立服務隊及相應管理制度,定期與服務地項目辦聯絡,制定服務計劃。項目辦對志願者開展的相關活動給予一定經費支持。
5.服務地項目辦負責志願者生活保障、日常管理並定期上報全國項目辦,建立突發事件報告處置制度。
6.中國文聯和全國文藝家協會適時組織文藝家前往當地對志願者和基層文藝工作者進行慰問、短期巡講和重點輔導。
7.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由組織單位頒發志願服務證書;考核優秀的,頒發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