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要“廣泛開展志願服務”的精神,充分發揮濟南文藝界和教育係統藝術人才和教育資源優勢,按照中國文聯的部署要求,濟南市文聯聯合濟南市教育局,擬在濟南市長清區貧困地區選定5所鄉鎮中小學開展藝術支教活動,以此推動藝術教育在貧困地區鄉鎮中小學的普及開展,提高受援學校師生的藝術教學能力和藝術水平。為廣泛動員廣大文藝工作者積極參與,切實為受援學校提供有效的文藝志願服務,現特面向社會招募文藝支教志願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按照公開招募與定向招募相結合、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選派具有音樂、舞蹈、美術、書法等專長的文藝工作者和藝術院校師生,到選定的5所受援學校開展兩期藝術支教活動,每期一個學期左右(2014年4月上旬至2014年7月下旬;2014年9月上旬至2015年1月下旬)的文藝支教志願服務。
二、崗位説明
1.崗位設置
第一期共面向社會公開和定向招募文藝志願者10名。
(1)音樂專業支教志願者5名:長清區五峰山街道三官中心小學、朱莊小學、北黃小學、莊莊小學、宋村小學各一名;
(2)美術專業支教志願者5名:長清區五峰山街道三官中心小學、朱莊小學、北黃小學、莊莊小學、宋村小學各一名。
2.崗位職責
(1)音樂專業志願者
a.志願者服務時間不少于200課時。(按現有年級、班級、課程計算)
b.制定工作計劃。完成常規教學任務的同時,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發現具有音樂特長的苗子,培養校園音樂骨幹。
c.服務期內負責組織課外輔導、組建特色合唱隊、培訓在校專職音樂教師、承擔大隊輔導員的職責。
d.結合民族特色,傳承地方文化,同時豐富自己的知識,提高專業素養。
e.服務期滿,以匯報演出或其他方式展示成果。
(2)美術專業志願者
a.支教志願者服務不少于200課時。(按現有年級、班級、課程計算)
b.制定工作計劃。完成常規教學任務的同時,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學生的美術素養,發現具有美術特長的苗子,培養校園美術骨幹。
c.服務期內負責組織課外輔導、培訓在校具有美術專長的教師、承擔大隊輔導員的職責。
d.結合民族特色,傳承地方文化,進行自己的作品創作,豐富自己的知識,提高專業素養。
e.服務期滿時,以學生作品或自己作品等方式進行成果展示。
三、選拔標準
報名基本條件如下:
1.熱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2.年齡在45歲以下,身體健康。
3.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優良。
4.具有相關藝術教育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5.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能夠制定教學計劃並獨立完成教學任務。
四、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
2014年2月7日至25日
2.報名方式
(1)登陸中國文藝網(http://www.cflac.org.cn/)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報名信息,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
(2)下載相關文件,仔細閱讀招募要求並按要求填寫報名表。
(3)聯係方式
郵 箱:jnwlzlb@163.com.
聯係電話:0531-66609553、66609552
五、選拔工作
1.2014年2月25日至2月28日,由濟南文藝志願服務團工作站和濟南市教育局組織成立的專家評審工作組,對報名人員進行材料初審、專業服務技能評審(部分可能進行網上面試)擇優選拔。
2.對申報人員通過對單位發函外調、招募人員戶口所在地或長期居留地政府出具證明、公示等手段進行人員情況審核。
3.3月上旬確定入選志願者名單。對符合條件未能入選的報名者,納入後備人才庫。
六、派遣和服務
1.入選的支教志願者3月中旬進行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志願精神、服務技能、當地民族或地域風俗、應急救助等。培訓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一寸免冠彩照2張、學歷證明、獲獎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2.培訓期間,統一組織體檢、辦理保險。
3.集中組織志願者從培訓地前往服務地。
4.此次文藝支教志願者服務期為兩個學期(4月上旬至次年1月下旬)。
5.志願者除了參與正常的教學外,同時幫助學校教師提高藝術水平、開展課外文藝活動和組建文藝團隊等工作。在全國性重大節日、重要時間節點配合當地重要活動。
七、組織機構
1.濟南鄉鎮中小學藝術課程支教活動由濟南市文聯、濟南市教育局聯合主辦,濟南市文聯所屬各藝術家協會和各縣(市)區文聯、教育局及有關服務單位協辦。
2.成立“濟南市文聯、市教育局文藝支教領導小組”,成員由市文聯、市教育局、各藝術家協會及服務地教育、文聯等相關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3.文藝支教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制定計劃、監督實施、宣傳發動、績效評估等工作。
4.成立服務地項目辦,由長清區委宣傳部領導牽頭,區文明辦、文聯、教育、文化、扶貧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辦公室設在長清區教育局,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志願者日常管理、生活保障、採風培訓等工作。
八、保障支持
1.志願者補貼: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每人600元,一次性發放。
2.為每名志願者提供服務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
3.生活條件:服務學校免費提供基本的住宿條件,設有食堂(費用自理)、出行交通便利。
4.志願者到達服務地後,建立服務隊及相應管理制度,定期與服務地項目辦聯絡,制定服務計劃。項目辦對志願者開展的相關活動給予一定經費支持。
5.服務地項目辦負責志願者生活保障、日常管理並定期上報全國項目辦;建立突發事件報告處置制度。
6.濟南市文聯、市教育局適時組織文藝家前往當地對志願者進行慰問、短期培訓和重點輔導。
7.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由組織單位頒發志願服務證書;考核優秀的,頒發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