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文藝支教項目開展,提升志願者的服務技能和服務水平,特制訂本培訓計劃安排。
一、培訓安排

二、相關要求
1、宣傳部負責安排參加派遣儀式領導,負責通知媒體跟蹤報道支教活動開展情況;
2、教育局負責通知志願者報到和參訓,觀摩教學安排、培訓課程落實,與受支教學校工作的對接協調及指導;
3、受支教學校為志願者教師安排好教學工作,並提供生活、工作保障必需條件,在教輔用具、人員、住宿、安全等方面提供支持,並簽訂三方協議;
4、文聯負責整體工作協調,邀請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領導參加派遣儀式,與教育局共同完成培訓,協助支教老師報到且建立檔案,並簽訂三方協議,協調安排支教老師參加體檢;
5、人民醫院負責安排支教老師體檢;
6、支教老師在報到時必須帶好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證、教學經歷證明,文藝類獲獎證明。參加所有培訓活動,並提前20分鐘到位。簽訂三方協議,服從教學崗位安排。
瑞金市實施鄉鎮中小學藝術課程支教
志願服務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