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下文物保護辦法出臺 大型基建須先考古

南水北調工程房山南正遺址考古現場
日前記者從北京市文物局了解到,《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全國第一部省級地下文物保護專項法規。
北京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悠久的歷史、燦爛的古代文明,使北京地區埋藏了豐富的地下文物。但是,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知性和不確定性,實施保護的難度很大。如今,高科技手段的運用讓創建重點監測區的工作機制成為可能。在這種前提下,《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北京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史料、普查資料等對地下文物埋藏區之外可能埋藏文物的地區劃定重點監測區域,符合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地下文物埋藏區進行管理”。
“地下文物具有不可復制性、不可再生性,更要求地下文物保護工作應該及時、有效、不可缺失。”北京市文物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考古調查發掘工作使人們對北京歷史文化的了解不再局限于歷史文獻,而是可以通過掌握的大量考古發掘實物材料,對北京歷史文化具有具體、形象的認識與了解,並可填補北京史研究的空白,如房山區琉璃河商周都城和貴族車馬坑、金中都水關遺址、亦莊戰國至遼代墓葬群的發掘,都為深入研究北京城市發展史和社會發展史提供了實物資料,也豐富了博物館的展覽。
據介紹,目前,北京史研究還有很多空白,如漢代至三國兩晉時期的城市發展史以及薊城、遼南京的位置等,尚有待于通過地下考古勘探、發掘提供研究資料,結合城市基本建設開展考古發掘工作,是難得的且唯一的一次保護研究機會。
也正因此,此項規定的另一個重點是明確了大型基本建設工程的界定。我國現行的文物保護法規僅僅規定了大型基本建設工程要進行考古勘探,但卻並未對“大型”給予明確界定。此次頒布的管理辦法明確在北京地區,“舊城之內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舊城之外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考古勘探。同時,加大了對重大地下考古發現的保護力度,規定,如果在北京市的建設工程中發現了極為珍貴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應該採取原址保護的措施,建設工程要為文物保護“讓路”。此外還確立了補償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採取地下文物保護措施或者配合政府進行地下文物保護的,政府對其損失予以合理補償”,這在全國是首創。
據悉,伴隨著法規的出臺,北京市還將建立地下文物埋藏情況數據庫,對地下文物資源進行信息化整合與管理,並建立健全綜合性的、高素質專業人員隊伍。
(編輯:高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