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基層公務員的“灰色收入”

明萬歷吳興臧氏刻本《神奴兒大鬧開封府》

古代公堂,皂班兩側站立
元代時有人寫過一出雜劇叫《神奴兒大鬧開封府》:有個叫何正的“皂班”(相當于基層派出所警員)在趕路接回任官員時,不慎撞到當地鄉紳(相當于現在有“政協委員”身份的私營企業主)李二員外。李二員外瞧不起“皂班”,戲謔地罵他是個“驢前馬後的人”。沒想到何正自尊心很強,很生氣地警告他:“你若犯在我那衙門中,該誰當值,馬糞裏污的杖子,一下起你一層皮。李二,咱們兩個走著瞧!”
巧合的是,這李二員外後來果真被人告了,犯在衙門裏,過堂後被罰打三十大板。連坐堂問案的老爺都疑惑起來,問道:“何正做甚?將那李德義這般打也?”何正回答:“大人斷事,小的遵命辦事。官不威,牙爪威!”真是妙極了。
坐堂老爺也懶得看,剛一走,李員外家人馬上給何正奉上銀兩若幹,何正笑納後下手變輕,否則這李員外恐怕連半條命也沒有。
從這個場面,不難看出當時“基層公務員”是如何賺取灰色收入或公報私仇的。
古代在朝廷所屬衙門和地方官府做事的人,有官、僚、吏、胥等四種。官是正職,僚是副職,吏、胥其實就是辦事員。官和僚都是有品級的官員,稱為“品官”。由于從隋朝以後官僚都由中央政府統一任命,因此他們也叫“朝廷命官”。那麼古代的吏、胥就不入流了,大抵是由所在地的長官自己“招聘”,工資從自己掌握的業務經費中支付。
自古以來,“官”與“吏”涇渭分明。從身份認同方面講,官是管大事的“清流”,“胥吏皂班”再冰雪聰明也不過是分管俗務的“濁吏”,官和吏地位判若雲泥。
為官僚服務的“吏”,主要是地方官聘用來從事文書、斷案等腦力勞動;而“胥”則是替地方官承擔“抓捕罪犯,徭役收稅”等體力活,小説中經常説的“捕快、捕頭”等警察頭子、文中開頭提到的“皂班”何正都屬于典型“胥類”。
從身份上講,胥既要聽命于官,也要聽命于吏,等次更低一檔;從制度上講,吏是一種固定的職,胥是一種輪換性質的差,是古代社會中農民服役的一種形式,後來農民因農活繁忙,不願無償替官府幹苦力,“胥”後來變成當地官員自行聘用的固定差役,大多由破落戶、無賴甚至地頭蛇之類充任。
元朝時有人分十等之説,所謂一僧二道,三官四吏,五皂六隸,七倡八優,九儒十丐,官吏之下便是這皂隸,比倡優、儒生還體面些。“五皂六隸”中的“隸”,就是在衙門裏臨時聘用的轎夫、馬夫、夥夫之類。
沈榜的《宛署雜記》説:明朝時宛平縣衙門裏的這班皂隸,每年可領取“工食銀”三兩六錢,恰好是書辦(吏)的二分之一。所謂“皂隸,大縣千人小縣百”,那是一點也不虛妄的。
雖然“胥吏皂班”的權力地位遠遠低于官,但他們是政務的實際執行者。官員想制衡胥吏很難,而胥吏制衡官員則很容易,因為胥吏是一個“階層”,在過去“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那樣的年代,官員任期是有期限的,但胥吏流動性不大,他們根深蒂固,網絡縱橫,他們既可以幫助官員加大執行力,也可以幫助官員魚肉百姓。
這些屬于胥類的“皂班”等基層公務員,在縣官坐堂時,他們分站兩邊吼堂;老爺出巡時,他們走在前面吼道;平素還有許多打雜差使。他們“揩油”的法門,主要有兩條,一是借執行刑罰,二是趁採買物件。
在當時州縣衙門的大堂上,動用刑具是家常便飯,追賦逼稅要動刑,審訊訟案要動刑,處分非禮、違制或不良也要動刑。這道手續例由皂班經辦,賣人情、收訛詐全從這上頭出來。何正之所以對李二員外“手段重”,是因為公報私仇,但如果有銀子孝敬,則可變成“手段輕”,于是這成了他們揩油水的常用招數。
《水滸傳》裏,武松被判“脊杖四十;上下公人都看覷他,止有五七下著肉”。這就是皂班的“業務專長”,但平素發揮這種專長時都得收錢。古代很多刑訊逼供打死人,原因是勒索不成,所以古代如有人被抓到衙門聽審,家屬就開始上下打點忙開了,皂班的這一筆杖頭錢是穩取的。
至于“採買物件”時貪污,從宋人孫光憲所著《北夢瑣言》可得一二。唐代宰相畢誠出身寒微,他的舅舅就是太湖縣衙門裏的皂班,靠賺杖頭錢致富。畢誠當宰相後,想替舅舅謀一個官職,舅舅還執意不肯,説是我幹“皂班”這個行當,每年光“事例錢”便有六十緡可拿,不知你想替我謀什麼官職?言下之意是,還有比行杖更好的進賬嗎?六十緡即六千文,抵得上當時一個縣令加上一個縣尉的俸料了。況且這僅僅是“事例錢”,“例”外的受賄還不算在內。怪不得老娘舅連官也不願做呢。
李伯元的小説《活地獲》中,用許多篇幅專述清代安徽天長縣“捕頭”(類似公安局刑警隊長)吳良勾結竊賊玩弄“賊開花”的事跡。在這裏,“警察”與小偷的對話是:“現在我就收你做個徒弟,你盡管去做生意。可是做徒弟的規矩,是個三七分紅。你做了買賣,我得七成,那三成你自己去受用……”
從以上可見,在明清時期,“胥吏皂班”淩駕于官員之上或者成為官員背後的實際操縱者,他們大量存在。顧炎武在他的著作《日知錄》中曾經這樣説過:“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胥吏也!”此話雖短,但是把中國千百年的官場政治生態一語道破。
(編輯:孫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