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鄉雜記
我離開老家後,除非十分必要,基本不回。因為每次臨近老家,總會産生一種魯迅回“故鄉”的感覺:“漸近故鄉時,天氣又陰晦了……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即使是在艷陽高照的白天或漆黑一團的夜晚,即使面對的是一座座嶄新的小洋樓,我也會産生這種感覺!每次回到老家,我也總會見到魯迅在“故鄉”或“魯鎮”或“未莊”所見到的那種人和事——雖然距魯迅所見的當年,時間已過百年!
去年年關,加上老母和哥嫂又均在老家,我便回了一趟。而這次臨近老家的感覺仍然“一如既往”,在老家所見所聞也與往昔類似——
滯後的“村莊大道”
我的老家位于江漢平原上。從村子出發,向南直行兩三公裏是河面相當寬闊的天南長渠,再向南直行一兩公裏是長江最大的支流——漢江;向北直行不到三百米是楊家新溝,再向北直行四五公裏是寬度不輸漢江的漢北河。
五十年前,我老家的雨水特多:春天,多數時間是春雨綿綿;夏天,很少有十天不下雨的時候——老家有一句諺語是“六月十天不雨是大旱”;秋天,雨水不減夏天——那時,漢江的防汛搶險總出現在秋天;冬天,不時雨雪交加——而老家也有一句諺語是“雨夾雪,半個月”,如果純下雨,雨停之後,坑、泊、溝、渠、河都會水勢大漲,水田總會被扒開田埂往溝渠裏排水,如果純下雪,雪停後,積雪常常很厚,男丁所做的事情往往是娛樂性極強的在野地裏尋覓和捕捉野兔……可以説,那時,我的老家一年四季,多數時候實際上是浸泡在雨水之中。
雨水給我的老家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如果不是人工排水,坑、泊、水田幾乎從來不幹涸,溝、渠、河裏總會有水流;也給老家人提供了豐富的“食品”——坑、泊、溝、渠、河裏的水均可直接被食用,並且似乎有取之不盡的魚、蝦、蟹、鱉、蚌、蓮藕……水田因為有充足的水源,能産出優質的稻子,也能生産魚、蝦、蟹、鱉、蚌。如果説江漢平原是“魚米之鄉”,那麼,我的老家便是“魚米之鄉”中的“魚米之鄉”!
雨水也給我的老家和老家人帶來了不少麻煩。例如,農作物不時遭澇災、家居環境總是很容易變潮、物品常常發霉……而麻煩之最者當數對道路的影響——道路在雨雪天,總是泥漿泛濫;在雨過天晴時,又總是凹凸不平。因此,無論是雨雪天還是天晴的時候,道路總是讓人“寸步難行”“步履維艱”——雨雪天,無論男女老少,走路時都總是戰戰兢兢、小心翼翼的,許多人還得拄著一根棍子以防滑倒,或借此讓腳有足夠的力量從泥漿中掙扎出來;天晴時,行人得倍加小心,否則,不是崴腳,就是腳板被堅硬的土塊刺傷。也正因為如此,我離開老家之後,每每打算回家探親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路——那讓我及老家人摔過無數次跤、崴過無數次腳的路是否變好了一點?然而很不幸,我每次回老家,都會覺得那條路還是那樣子——
五年前,我的一個侄子從武漢回老家舉行婚禮,我回了一趟老家。那次回去之前,一些在我老家所在市做父母官的老同學不約而同地告訴我,那兒早已“舊貌變新顏”了:全市已經“消滅”了“鄉”,將“鄉”全部變成“鎮”了!有幾條國道從市內縱橫而過,老百姓已無衣食住行之憂……但是,在談到我老家時,他們有的告訴我她還未“脫貧”,有的戲謔著説她還是一個處女,有的説那兒的路是“蜀道”,有的説那兒的路至少滯後五十年……聽罷,我對那兒的路不由得更加憂心忡忡起來了!于是,在市車站下車後,我特地請一位老同學幫忙借了一輛越野車回老家。盡管那輛車的性能很好——它曾多次被徵作防洪搶險指揮車,但是,在行經我老家那條橫貫東西的“村道”時,還是走得十分艱難:在離那“村道”至少有三百米時,車便減速慢行;在從“鎮道”拐入那條“村道”時,老成持重的司機正襟危坐,雙手緊握方向盤,兩眼一眨也不眨地直視前方,車速慢到幾近停止……盡管如此,可車還是有一只輪子“懸”在路旁的小溝上,整個車身也側向小溝那邊——要不是司機有高超的車技,説不定車就翻進小溝裏了!脫過此險後,司機停下車,揩拭了一下額頭上的汗珠,喘了一口長氣,然後,繼續前行。前行三四百米後,車駛進了泥漿路段,車輪不時打滑,車身上下顛簸、左右搖晃,反光鏡、車窗玻璃都濺滿了泥漿……車好不容易掙扎著駛出泥漿路後,又得接連上下坡、拐彎行駛……整個行車過程簡直是一次高難度的駕考——坐在車裏的我不由得始終如履薄冰、提心吊膽。
一晃五年就過去了。我打算再次回老家時,不由自主地想,五年來,國家可謂是日新月異,我老家也應該有所變化吧——至少那條“村道”或多或少應該變好了一點!然而,當我踏上老家那條“村道”時,我卻不由得大為失望:路面雖然鋪上了一層的柏油,但柏油太少太薄——不能完全覆蓋住泥土;雖然散布著一些石子,但石子少得寥若晨星;坑坑洼洼隨處可見。路形則依然“九曲十八彎”。整個行車過程依然如一次高難度的駕考,坐在車裏依然會始終如履薄冰、提心吊膽……下車後,我的第一想法是:五十年前,村裏是因為所有的余糧、余款都上交了,而且還要辦學校、養活一大群幹部,才無力修路;而現在,村裏既不需向上面交余糧、余款,又不需辦學校、養活一大群幹部,反而還有一百多畝公田的租金,怎麼還無力修路呢?!
“楊二嫂”“阿Q”“魯四老爺”“趙太爺”
我的老家並不是魯迅的“故鄉”,但也有“楊二嫂”,而且不止一個——不過,她們並不一定都姓“楊”,人們也不以“楊二嫂”稱之,其中一個甚至還稱得上是“楊二嫂”的“直係傳人”,也是“凸顴骨,薄嘴唇”、愛以“一種尖利的怪聲”“突然大叫”著講話,年輕的時候也有“豆腐西施”之類的稱呼,見我時也曾説過“我還抱過你咧”之類話,也會做誣陷閏土偷碗之類的事……不過,她又並非“楊二嫂”的“克隆”——她還像“三仙姑”一樣愛“老來俏”,像“祥林嫂”一樣愛哭訴,像“金素痕”一樣愛制造事端,像“王熙鳳”一樣心狠手辣,像“潘金蓮”一樣淫蕩……在我兒時的印象中,她最擅長的是與人吵架——倣佛患上了“吵架”癮似的,家裏的公公、丈夫、孩子,村裏的男女老少,很少有沒挨過她罵的!我這次回家,她給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吵架——在牌桌上,上家出錯了一張牌,她先是斜著眼、歪著嘴用舌頭把嘴唇舔了一番;然後是搶白、挖苦上家;上家稍加辯解,她便破口大罵;罵著罵著,又“手舞足蹈”起來;明明是她先動手打上家,還抓傷了上家,卻説自己挨了打,並回家去叫兒子來幫忙。當她雄赳赳氣昂昂地率領著一群兒子奔回牌桌時,上家早已溜之大吉。她便氣急敗壞、如喪考妣——捶胸頓腳、嚎啕大哭……最後,像楊二嫂拿走“我”家的“狗氣殺”一樣拿走我侄孫的一個玩具坦克,作為她“挨打”的補償——其實,她是為她的孫子搶我侄孫的玩具!
作為村裏的新生代,也作為至少到過縣城的年輕人,“楊二嫂”的兒子們本大可不必理睬她的吆喝,到牌桌前見人已撤後也本應該借梯下樓、息事寧人,可是,他們不但不如此,反而推濤作浪——其中的老大尤其如此:他先是炫耀地説自己活得早就夠本了(意思是自己在十幾年前的一場事故中本該死但沒死),然後是慷慨激昂地回顧了一番自己打架鬥毆的“光榮歷史”,最後,既像是對“逃跑者”,又像是對所有在場的人,聲色俱厲地説了一番狠話——活一副“阿Q”的德性!
我的老家也不是魯迅的“魯鎮”,但也有“魯四老爺”——我這次只見到了一個:他大不了我幾歲,但在我兒時的感覺中,他是大人,我是小孩。那時,他總帶著一群像我一般大的孩子幹農活——放牛、捉棉鈴蟲或扎誘捉蟲蛾的楊柳枝把、摘棉花、碎肥土等活,他都帶著我們幹過。每每帶著我們幹活的時候,他總要在間歇時間給我們講一些故事,每每講完故事後,他總會強調我們要更加努力地幹活,或者加重我們的工作任務——長大後,我才明白,他實際上把他該幹的活都派給我們幹了,但是又不動聲色;他給我們講故事,實際上是顯示他有學問,以此來徵服或震懾我們,讓我們對他俯首帖耳;他實際上並不知道多少故事,所講的故事大多是他自己胡編亂造的……也就是説,他像魯四老爺一樣,在村裏有地位,在村人或頑童眼裏有學問,同時也像魯四老爺一樣虛偽而又狡猾。我這次見到他時,他成了一個真正的“老”“爺”——徹底地老了:萎縮得成了一個侏儒似的,枯瘦得如一根枯樹幹;滿頭如雪一樣白,但又似乎沒有多少發毛;穿著一身很有鄉紳派頭的衣服對一群孫子輩的小夥子講著“古時候……”之類的故事。也許是知道再也不可能蒙騙我了,也許是為自己當年蒙騙我們的事而抱愧,也許怕自己胡謅的故事讓我笑話……便在我走向他時,他匆忙而又含糊地向小夥子們説了一句什麼就撤,邊走邊招呼近旁的一個小妞——他的孫女——牽上她的手後,看似若無其事其實是慌慌張張地走向自己的住房……
我這次回老家還見到了“趙太爺”——一個與魯迅“未莊”裏的趙太爺身份相同的人物。他雖已年近花甲,卻一身小夥子的“行頭”;雖剛坐上“太爺”的寶座,但儼然自己早就是“太爺”了;見我的第一句話便是“開年後工作一走上正軌,我就去一趟北京——到時,還得請你把我向一些媒體引薦引薦……”。隨後便是大罵前任,説他屍位素餐,在位多年,什麼也沒做,連路也沒修。罵完之後,又信誓旦旦地説自己主政期間將如何如何,並強調自己一定會把路修好。當我問及他如何修路,他一副不在話下的樣子説:“那還不容易!村裏像你這樣在外工作的人那麼多,一個人捐點,少則三五千,多則三五萬;村裏再湊點,村裏有一百來畝公田,租金也有幾十萬……”話還沒説完,他的手機振鈴響了,隨後便接聽著手機走了。
“趙太爺”走後,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關于他的一些往事。他讀書的年代,正好是“文革”,而他又熱衷于“革命”,因此,他實際上沒有規規矩矩地讀過一天書;恢復高考後,他曾參加幾次高考,每次考試之前都一副志在必得的神情,但每次都名落孫山;依靠大家族的勢力和做副“鄉級”官員的哥哥之力當上小隊隊長後,將“隊産”統統賣掉,從而大飽私囊;凡是有點姿色的女人,他一個也不放過——一個小姓家的媳婦甚至被迫淪為其“應召女郎”,最後,那小姓人家不得不舉家遠遷他鄉;依靠哥哥之力升任副“大隊級”官員後,財色之心也更進一步,緋聞醜事不時爆出;“大隊”易為“村”後,他也易為副“村級”村官;雖然沒少貪污受賄,但因生性好吃懶做而實際上窮得叮當響——逢年過節,總是債主盈門……
想到這些,我不由得疑問叢生:“這種人怎能做村裏的‘太爺’?怎能帶領村民奔小康?怎能擔當起領導建設新農村的重任?政府每年都錄用了那麼多大學生村官,他們都被派到哪裏去了?!……”
誇張、鋪張、張揚的婚禮
雖然無論是就“村況”而言,還是從村民的精神狀況來説,我的老家都處在一種十分滯後的狀態;但是,從追新逐異、鋪張浪費等來説,我的老家又一點都不滯後——僅從婚禮就可略見一斑。
2月14日,是情人節。雖然這是一個西方的節日,雖然我們中國人也有自己的情人節——七夕,雖然“14”這個數字在我們中國人以及我老家人的心目中未必就是一個吉祥數字,但是,我的老家——一個僅有區區三十多戶人家的自然村、“文革”時代的一個小隊,卻有兩對新人都選在這一天舉行婚禮。由此可見,我的老家雖然“村道”至少滯後五十年,雖然許多人不是“楊二嫂”,就是“阿Q”“魯四老爺”“趙太爺”,但實際上一點也不閉塞,一點都不落後于時代!而從婚禮的規模和舉辦方式這一面來看,我的老家更是堪稱“與時俱進”或走在時代的前列。
兩對新人都是地地道道的“打工仔”,兩對新人的男方都是單親家庭,且都是農民世家——也就是説,家境並不富裕。但是,兩場婚禮卻都很“豪華”——兩家都是賓客盈門,笑語喧嘩;都是室內門前擺滿了筵席,其中一家的筵席甚至擺到左鄰右舍的門前。一家聘請婚慶公司接親,花車一字長蛇陣地擺開,宛如一條巨型的龍燈;所請的樂隊,笙簫鑼鼓嗩吶,樣樣齊全;樂聲喧天,此起彼伏;在花車隊迎親出發和歸來之際,都是大放鞭炮,鞭炮渣綿延數裏;新人進門後,彩紙屑片、喜糖等撒滿一地……另一家雖然沒有龐大的迎親車隊,也沒有聘請樂隊,但也派出迎親代表跨省迎親;沒有大放鞭炮,但花車歸來之際也是在一裏路之外就開始放鞭炮……粗略地算來,每一場婚禮的花費,少説也是一個農民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收入。
魯迅説:婚禮不過“性交的廣告”而已。這句話確實有點粗,但稍稍冷靜地想一下,它所表達的道理卻一點也不粗。其實,婚禮最主要的作用之一就是“告知”:告訴新人雙方的親友,他們已經長大了,即將要成家立業生子了!告訴他們身邊那些喜歡饒舌的人,從此,他們就是合法夫妻了,而不是非法同居者。因此,無論是誰,根本沒有必要大辦婚事;而對于家境並不富裕的農民或打工仔來説,大辦婚事更是沒有必要!
時下,我們的國家還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普通民眾雖然大多數已無衣食之憂,但總的來説,並不多麼富裕,因此,無論是就國家而言,還是就普通民眾而言,節儉都非常必要——也許正因為如此,政府才大力提倡節儉,極力反對鋪張浪費,並嚴懲了一批饕餮之徒或暴殄天物之徒。但是,對于像我老家這樣的村莊來説,如果是讓像“趙太爺”那樣的人把持“村政”,如果既不重經濟建設——大力發展生産,如鼓勵農民大搞種植業和養殖業,又不重文化建設——對像“楊二嫂”“阿Q”那樣的人進行“啟蒙”,讓村民知事明理,而僅靠政府的大力提倡,節儉之風定難形成!即使再過五十年,也仍然會一如魯迅的“故鄉”或“魯鎮”或“未莊”!
(編輯:蘇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