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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一品】童星不得代言
時間:2015年08月31日
來源:《中國藝術報》
作者:羅琪
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廣告法規定,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因《爸爸去哪兒》火起來的森碟、天天等不滿10周歲的童星代言人,或將在廣告中告別公眾視線。
(編輯: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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