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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文化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

時間:2015年04月24日來源:《光明日報》作者:

  “地名不僅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記錄和見證,也是世界文明史的記錄和見證,它是世界文化遺産的一部分,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中國地名文化遺産保護促進會會長劉保全説。

  經由本報報道和挖掘,地名文化引起專家學者的持續關注和熱議。日前,劉保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就地名被聯合國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過程、國內外在保護地名文化遺産方面的探索等問題進行了深入闡述。

    記者:地名很早就引起聯合國的關注,請您談談國際社會對地名文化保護問題的認識和實踐過程。 

    劉保全:在國際上,地名標準化問題提出得比較早,有些國家地名標準化工作開展已有上百年歷史,但主要側重于地名的發音和書寫問題。1960年,聯合國為解決國際地名標準化問題,專門成立了聯合國地名專家組,並決定每五年召開一次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每兩年召開一次聯合國地名專家組會議。

  隨著研究地名標準化和地名標準化工作實踐的深入,人們發現地名不僅標識著不同種類的地理實體,而且還承載著普通人的幸福感和歸屬感,具有不可替代的文化價值。1987年召開的聯合國第五屆地名標準化會議和1992年的第六屆地名標準化會議,分別作出“地名是民族文化遺産”和“地名有重要的文化和歷史意義,隨意改變地名將造成繼承文化和歷史傳統方面的損失”的重要決議。

  此後,人們意識到社會必須承擔起責任,尊重地名遺産,在日新月異的社會中對地名進行規劃時,要保證地名的主體功能和文化價值得到保護。在中國等國家的推動下,2007年第九屆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作出決議,“遵照2003年10月17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認為地名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産。”

  在聯合國的不斷倡議和指導下,國際社會保護地名文化遺産的熱潮逐漸興起,並逐漸摸索積累了一些經驗。在2012年聯合國召開的第十屆地名標準化會議上,根據一些國家的實踐,討論形成了地名文化遺産保護鑒定的國際原則標準。這次大會還決議成立專門的地名文化遺産工作組,負責制定保護地名文化遺産的技術規范,與相關國際組織進行協調,以便更有力地推進地名文化遺産保護工作。

    記者:地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産,對我國地名文化保護和傳承有什麼意義? 

  劉保全:地名文化保護工作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的框架內進行,這對于在世界范圍內促進和有效開展地名文化遺産保護,特別是對于中國地名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産、中華文化走向世界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地名浩如煙海,為世界地名大國,古老地名歷時之久、存量之大和文化內涵之豐富為世界之最。根據我們調研和評估,我國現存的政區、聚落、山川、道路等各類古老地名多達10萬余條。還有一些活著的甲骨文、金文地名,這些古老地名不僅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記錄和見證,也是世界文明史的記錄和見證,它是世界文化遺産的一部分,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

  參與聯合國關于地名文化遺産的研究與保護工作,不僅保護了我們的傳統文化,繼承和發揚了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而且將中華優秀地名文化推向世界,為人類文明作貢獻的同時,也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走向世界擴展了更大的空間,對建設文化強國、增強我國文化軟實力有著重要意義。

    記者:我國在保護地名文化遺産上進行過哪些探索?對世界地名文化遺産保護作出了怎樣的貢獻? 

    劉保全:為了提高地名文化保護意識,保護我國地名文化資源,遏制近年來出現的崇洋媚外、亂起名、亂改名和破壞地名文化資源等亂象,積極投入到國際地名文化保護活動中去,2004年我國啟動了“中國地名文化遺産保護工程”研究課題。課題組對中華地名文化進行多視角、多層面的係統研究,考證地名文化形成和發展的背景,厘清地名歷史文脈,探尋古老地名和傳統地名生命力猶存的真諦,研究提升地名管理水平、文化品位和建設地名文化的新理念,引導我國地名工作健康發展。

  在聯合國地名專家組的指導下,民政部組織中國地名研究所會同有關專家共同努力,取得了豐碩的科研成果,使我國地名文化保護理論研究和保護工作實踐走在了世界前列。我們創新了地名文化理論,揭示了地名文化包括地名語詞文化和地名實體文化兩個層面。並創造了多個“第一”:在世界上第一個對全國地名文化遺産保護做了總體規劃、第一個制定了《地名文化遺産鑒定》標準、第一個形成了比較完備的保護工作方案和第一個成立了保護地名文化遺産社會組織。我國地名文化保護實踐,為國際社會保護地名文化遺産提供了難得的借鑒經驗,為世界地名文化遺産保護作出了貢獻。

    記者:其他國家在保護地名文化遺産上有哪些好的做法?對我國有何啟示和借鑒? 

    劉保全:在聯合國推動下,許多國家把保護地名文化遺産納入了國家地名工作的重要內容。荷蘭建立了歷史地名數據庫,以保護和研究地名文化。北歐不少國家都將地名文化遺産保護列為本國文化遺産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開展地名文化宣傳、保護活動,如瑞典開展了“優秀地名保護行動”,對優秀傳統地名進行登記公布、芬蘭選擇“地名:地方的記憶”作為其歐洲遺産日主題、白俄羅斯繪制了地名文化遺産保護地圖,提醒人們要重點保護圖上的地名等。此外,很多國家還以立法的方式加強對地名文化遺産的保護,如瑞典在修訂《遺産保護法》時增加保護地名的內容,國家遺産保護委員會還專門制作了《地名與遺産保護法:良好地名做法的解釋與應用》,向地方和地區部門宣傳。

  這些國家的做法和經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對于我國保護地名文化遺産也有著重要的啟示。比如結合文化遺産日做更廣泛更深入的地名文化宣傳,扎實考察研究,為具體實施地名文化遺産保護提供基礎成果,加強地名文化法規建設等。另外,一些國家正在探索地名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産,對此我們也應著手準備。我國地名文化遺産應該説是最有資格和條件在申報非遺上走在世界前列的,因此要早準備、早申報,分批分類進行,成熟一批,申報一批。如我們的甲骨文地名是世界地名文化遺産中的瑰寶,應首先組織有關專家攻關考證,拿出有分量的成果,使之盡早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這不僅對我國,而且對世界來説也意義重大。


(編輯: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