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軟指標”上發力
【文創論衡】
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消息,2015年全國文化及相關産業增加值27235億元,佔GDP的比重為3.97%,比上年提高0.16個百分點。
信心幾成?數據説話。3.97%、提高0.16個百分點,可以清晰表明,文化産業朝著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産業的方向又邁出新的步伐。透過這兩個數據,我們可以更加科學的衡量出文化産業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個産業要成為支柱性産業,首先要達到一定規模,公認的標準是該産業應佔GDP的5%以上。文化産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2004年為2.15%,2015年為3.97%。要達到5%,“十三五”的5年內需增加1.03個百分點,年均0.21個百分點。
從歷史角度看,2005年至2014年十年間,有兩個年份即2012年和2013年,文化産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分別比上年增加0.6個百分點和0.25個百分點,説明實現年均0.21個百分點的目標是有先例的。其余大多數年份比上年增加0.15個百分點左右,這説明完成年均0.21個百分點的任務依然艱巨。
要完成這樣的目標,可謂難度不小。這是因為,成為支柱性産業,不僅要看産業規模這樣的“硬指標”,更要看産業集中度和産業關聯度這樣相對較“軟”的指標,特別要在“軟”指標的塑造上發力。
要提高産業集中度,就要加快調整文化産業布局。當前,在國內文化産業依然面臨著嚴重的區域發展不平衡和城鄉差距不斷拉大的背景下,各地在發展文化産業的戰略上仍然存在著大量雷同之處。特別是,由于傳統體制下行政體制條塊分割的制約,地區間在文化産業發展上缺乏協調,其直接後果就是發展思路單一、産業結構雷同,缺少差異化的發展戰略,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這樣的問題在旅遊演藝、節慶會展、文化産業園區建設以及動漫等新興文化産業領域尤為突出。要做大做強文化産業,打造産業“旗艦”或“航母”,必須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並購與重組,鼓勵各地發展文化産業要突出特色、體現差異,加快調整和優化文化産業的空間布局。
文化産業要提升産業關聯度,不僅要提升文化産業本身的原創能力,更要增強文化産業對相關産業的輻射性和滲透力,把外溢效益發揮到最大。
熱播電視劇翻拍,熱門電影“回爐”……如今,一個題材多品種“套拍”和“扎堆”成為文化産業的一種風潮和問題,這充分暴露了文化産業內容鏈條的不足和原創力匱乏。文化産業是一門“內容為王”的産業,如果沒有大量優秀的原創作品做支撐,就等于沒有靈魂。提高原創力,意味著提高文化産業的“造血”能力,就是要建立以原創內容帶動文化産業價值鏈循環增值的文化産業生産模式,建立鼓勵創新、保護原創的文化産業發展環境,增強企業聚合文化資源、培育原創資源的信心與能力。
要釋放文化産業外溢效益,就要加快轉變文化發展方式,打破封閉式的、“小而全”的生産格局,融入市場經濟的“外部大循環”;要在“文化+”的引領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文化與科技、旅遊等相關産業的深度融合,發揮文化産業對經濟發展的溢出效應、共振效應;要以文化為基因,以創意為翅膀,實現從傳統的單一文化産品到多元、現代的文化産業轉型升級,既拓寬文化産業的覆蓋面與內涵深度,又增加産業附加值與競爭力。很多時候,這種融合難以用量化指標衡量,而在某種程度上,這種融合發展、聯動發展的“軟指標”或將決定未來文化産業發展的質量。
(編輯:單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