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産大國”如何邁向“遺産強國”
【文創視域】
我國是世界遺産大國,50項世界遺産博大精深,蔚為壯觀。今年6月10日,在我國首個“文化和自然遺産日”到來之際,我們又將目光聚焦于這些稀世遺存。作為承載人類歷史和文化記憶的世界遺産,究竟應該怎樣認識?我國保護世界遺産面臨哪些主要挑戰?如何處理好遺産保護與利用的矛盾?
1、四類行為威脅著世界遺産“安危”
説起中國的世界遺産,它的理念大體與我國的“名山大川”和國家風景名勝區一脈相承。它們都以具有科學、美學價值的自然景觀為基礎,自然與文化融為一體,主要滿足人與大自然的精神文化和科教活動需求,屬于國家所有、受法律保護的地域空間綜合體,其價值達到國家級的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達到世界級的為世界遺産。
截至目前,我國共有世界遺産50項,其中自然遺産11項、文化與自然雙遺産4項、文化景觀遺産5項、文化遺産30項。中國的世界遺産總數位居世界第二位,僅次于意大利的51項,是名副其實的世界遺産大國。在北京大學世界遺産研究中心主任謝凝高看來,這些世界遺産集中展示了科學、美麗、文明的中國形象,成就輝煌,影響巨大。
“世界遺産是人類文明歷史的見證,那些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不僅對每個國家,而且對整個人類都是不可取代的無價之寶。”謝凝高同時表示,“由于一些世界遺産面臨嚴重的威脅和破壞,因此,需要聯合全世界的力量進行保護。”
實際上,我國的很多世界遺産已經遭到徹底且不可逆轉的毀壞:
1998年9月,湖南張家界武陵源風景區,申遺成功後被大規模進行城市化改建,“天上街市”“賓館城”“天下第一梯”,每次破土動工都留下一處疤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派相關人員進行監測,批評這些破壞行為讓武陵源成了一座被圍困的孤島;
2003年1月,湖北武當山古建築群的重要組成部分——遇真宮,主殿發生大火。調查發現,武當山文物管理部門擅自將遇真宮使用權轉讓給一家私立武術學校,埋下了安全隱患;
2003年8月,四川都江堰,開土動工的楊柳湖工程距離都江堰僅1300米,被緊急叫停;
2004年2月,大足石刻石門山一尊石刻和一尊泥塑頭像被砍掉盜走;
2005年10月,山西平遙古城南城門城墻坍塌。
近20年來,山東泰山被過度開發,植被遭到破壞,景區一度出現違章建築164處、違法別墅21棟;北京故宮、天壇、頤和園、麗江古城以及布達拉宮等享譽中外的世界遺産,均曾因各種問題被要求整改……
“由于有些地方片面地把世界遺産當成旅遊資源和‘搖錢樹’,大肆地進行商業性、破壞性開發而導致問題出現。”謝凝高認為,世界遺産遭到破壞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錯位開發;人工化、商業化、城市化;管理體制不順;資金投入不足。
他表示,解決這些問題,首先要提高風景區、遺産地對遺産的價值、性質、功能及其保護利用的認識和理解,嚴禁出于局部利益進行經濟開發、毀景牟利,堅決制止嚴重破壞遺産真實性和完整性的行為。其次,對于被破壞的風景區和遺産地,必須進行搶救性的整治、保護,恢復遺産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永續利用。
2、保護的核心是真實性和完整性
為什麼要保護世界自然文化遺産?究竟要保護什麼?這是在探索怎麼保護之前必須回答的問題。
在日前住建部主辦,住建部世界自然遺産保護研究中心、中國園林博物館承辦的首個“中國世界遺産成就展”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指出,世界遺産凝結了大自然億萬年的神奇造化,承載著華夏文明五千年的豐厚積淀,是自然史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館,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典范之區,是中華民族薪火相傳的共同財富。它們不僅需要世代完好的傳承,更要向全社會乃至全世界展示和宣傳。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主席章新勝認為,中國的遺産發展潛力巨大。“要得到更大的發展,就應該做好遺産保護工作。要用科學的辦法對自然資源進行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章新勝説。
“遺産保護的主要標準就是保護體現遺産價值的真實性,即使某處文化遺産的原作已局部殘缺不全,但它畢竟還是原作的組成部分,飽含著歷史信息,因而不能將之徹底拆毀或‘打造一新’,使無價之寶的文化遺産成為沒有價值的偽遺産”。謝凝高認為,遺産喪失了真實性,也就失去了價值。因此,遺産原作的保護是最重要的。
保護的另一個標準是完整性。謝凝高指出,文化遺産的完整性係指不可移動文物本體的完整及其與周圍環境的完整,包括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任何文化遺産都離不開周圍的空間環境。如我國古代國防、城防建設的原則是“設險守固,築城鑿池”。以長城為例,周圍深險的峽谷、高峻的山脊線,使險者愈險、峻者愈峻,讓敵人望而生畏、難以攻克。據此,長城及其軍事工程體係兩側自然地形的軍防寬度,就是整個萬裏長城的完整性。又比如故宮的完整性,應包括故宮本體及其外圍的皇城和伸向南北中軸線的人文環境。
在謝凝高看來,只有保護、保存好各類遺産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才能全面深刻地了解其歷史文化內涵和價值。“要讓公眾了解各類遺産的價值,認識它們的共同特徵———保護性、公益性、展示性、傳世性和不可取代性。在此基礎上,向公眾展示、讓公眾體驗遺産的價值。利用各種方式展示和傳播遺産的價值、知識,是間接利用遺産的重要方式。”他説。
不可否認,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旅遊業高速發展,在世界遺産保護范圍內進行開礦採礦、城市用地建設、房地産開發、大型旅遊服務設施建設等現象屢見不鮮,極大地威脅著世界遺産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我國在世界遺産工作中存在‘重申報、輕管理,重開發、輕保護’的傾向,存在‘建設性破壞’和過度開發。”專家調研發現,一些地方不能正確理解申報世界遺産真實和全部的意義,在申報之前大動幹戈,申報之後就將這項工作拋到腦後;還有的則是在申報成功之後大興土木搞建設、大張旗鼓搞開發,而對遺産保護急需的管理、規劃、搶救、修繕、展示乃至安全保衛工作漠不關心。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由于門票收入無法填補遺産申報與保護管理工作所需資金缺口,一些遺産地試圖通過不斷提高門票價格來增加遺産地的收入,也引起社會上不少反對的聲音。如何處理好遺産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仍然是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
3、保護第一,科學規劃是關鍵
毫無疑問,在數量上,我國已進入“遺産大國”的行列,但應該清醒地看到,在質量上,我國還遠遠沒有成為“遺産強國”。面對世界遺産保護工作中的諸多挑戰,如何處理好遺産保護與利用的矛盾,是其中最為突出的一個問題。
矛盾可解嗎?謝凝高認為,關鍵就是要規劃設計好分區保護利用,即功能分區,要根據不同遺産的價值、性質及其空間分布特點,確定不同的保護利用分區。
以自然文化遺産為例,首先是大分區:保護區內是以精神文化和科教功能為主,區外是旅遊服務基地,以經濟開發功能為主。這是中國古代名山保護利用分區原則———“山上遊,山下住”的延續和發展,也是現代國家公園的分區原則。區內還要有嚴格的小分區,一般分五個區,即生態保育區,不對遊人開放,允許科學工作者進入研究;特殊景觀區,開放遊覽,步行觀賞,不建機械交通,不設過夜設施;史跡保存區,開放參觀,不可改造;大的風景區,設服務區,可建過夜設施———招待所、飯店、旅館、商店、野營地等,以安全、衛生、簡樸為原則,不建豪華賓館,可通公路,實行特許經營;一般控制區,主要是農村、田園等,還有外圍保護地帶。此外,自然保護區分為核心區(不開放)、緩衝區和實驗區(適度利用)。
“不同類型的遺産都有相應的保護利用分區,文化遺産亦要因類分區保護利用,這樣才能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係,使兩者相輔相成,否則兩敗俱傷。”謝凝高強調指出,現在嚴重的問題是錯位開發和過度開發,把遺産保護區當作旅遊經濟開發區,“區內遊,區內住”,導致風景區遺産地人工化、商業化和城市化,使風景區的自然度、美感度和靈感度下降,破壞了遺産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使遺産的價值下降,甚至喪失。對此,要加快對遺産地進行搶救性整治,根據分區保護利用原則,拆遷錯位、超載的非遺産建築物與構築物,盡可能修復遺産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從國外經驗來看,管理者的自身定位直接影響到遺産保護的最終效果。如美國國家公園的管理者將自己定位于管家或服務員,而不是業主的角色,對遺産只有照看和維護的義務,而沒有隨意支配的權利。法律嚴格禁止在所有國家公園和歷史文化遺産地修建索道,除幾條個別公路嚴格限制其他機動交通。歐美少有因為“申遺”而大興土木、大拆大建、大遷移的情況發生,更不允許以世界遺産這個金字招牌搞房地産開發以帶動經濟利益。
為學習借鑒國外在世界遺産地和國家公園保護管理方面的好經驗和做法,近年來,住建部與美國內政部等管理部門建立了諒解備忘錄;與世界自然保護聯盟、聯合國世界遺産中心在世界遺産地申報、保護管理等方面開展了廣泛的合作與交流,對提高和改善我國世界遺産的保護管理能力起到積極作用。
“只有當我國世界遺産的保護理念不斷升華,管理水平不斷提升,逐步實現由主管部門保護向全社會共同保護的轉變、由注重遺産資源本體保護向遺産環境整體保護的轉變、由國內保護向國際合作共同保護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實現自然文化遺産的嚴格保護和永續利用。”章新勝指出。
(編輯:阮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