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權案件呈現三大特點
全國首家知識産權審批專業機構——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自2014年11月成立以來,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依法履行司法審判職責,努力推進著作權司法審判專業化、精細化、法治化發展。據統計,該法院2015年受理著作權一審民事案件10935件,二審和申訴案件992件;2016年受理著作權一審民事案件14552件,二審和申訴案件911件。
6月12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院長宿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著作權法執法檢查組一行匯報説,目前北京市法院審理的著作權案件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案件數量大,案件增長快。著作權案件佔全部知識産權民事一審案件的80%以上,年增長率達到24%。二是案件種類齊全,涉網絡案件突出,涵蓋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規定中的全部著作權案件類型,同時還包括以國家版權局等為被告的行政案件及部分刑事案件。其中,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件比重逐漸增大,佔全部著作權民事案件的60%以上。三是技術與法律交織,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近年來北京市法院先後審理了涉及聚合視頻平臺提供商侵權責任、手機APP經營者侵權責任、網絡遊戲要素著作權保護以及體育賽事網絡直播著作權等新傳播技術引發的糾紛,北京三級法院堅持準確理解立法原意,深入了解技術發展,勇于探索裁判規則,依法審理了一批具有較高理論研究價值的新類型案件,為著作權法的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積累了第一手資料。
面對數量巨大且案情復雜的著作權案件,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在司法審判中堅持了哪些司法精神與原則呢?宿遲介紹説,主要堅持“有效司法,嚴格保護,貫徹立法的精神。”針對社會反映突出的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特別是惡意侵權、重復侵權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情況,三級法院共同努力,探索加大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力度,遏制侵權蔓延的有效舉措。在2016年下半年大幅度提升了判決賠償的數額,對于改善司法環境效果初步顯現。一是在法律框架內,結合市場的實際情況,大幅提高了侵權賠償標準,以文字作品為例,判賠標準提高了3倍多,雖然與知識産權的實際市場價值之間仍有一定差距,但是已經形成了對侵權行為的強大威懾,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二是充分發揮程序措施功能。針對著作權案件損失舉證難、侵權行為隱蔽、損害後果難以彌補的情況,合理運用舉證轉移、舉證妨害推定等證據規則,切實減輕權利人的舉證負擔。三是在現有證據制度的基礎上,探索證據挖掘制度,賦予當事人披露相關證據的義務,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實,並與財産保全和證據保全等程序措施配套適用,防止權利人的損失進一步擴大。
(編輯: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