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影家協會章程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一日通過)
http://www.cflac.org.cn   2006-10-12   作者:  來源:中國文聯網
 

  一、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中國電影家協會(簡稱“中國影協”)。

  第二條 中國電影家協會是我國電影家自己的組織。它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工作指針。它的主要工作是以促進創作、開展研究和評論為中心,進行有關藝術、技術、事業等各種學術活動,致力于發展和繁榮我國社會主義電影事業。

  第三條 中國電影家協會的具體任務如下:

  (一)團結全國各民族電影工作者(包括臺灣省和香港的電影工作者以及海外僑胞愛國電影工作者),同心同德,為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實現四個現代化貢獻自己的力量。

  (二)推動會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積極組織關于電影藝術、技術和事業的理論探討以及科研活動;貫徹執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促進電影各片種的不同形式、不同風格、不同流派的自由發展;積極鼓勵電影工作者深入生活;努力創作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喜聞樂見的、富有民族特色的優秀電影作品,以滿足人民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的精神境界,培養社會主義新人的道德品質,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

  (三)協助電影有關部門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積極發現、培養和支持新生力量,以廣開才路。

  (四)通過各種方式(包括舉辦國産影片展覽及“百花獎”),獎勵和表揚優秀影片,獎勵和表揚研究和評論等方面的優秀成果。

  (五)保障會員正當權利,保障會員從事創作、學術研究和國際交流活動的充分自由。對于誹謗、誣陷、打擊會員、剝奪他們的勞動權利、勞動成果等違法行為,本會有責任為受害者辯護,直至依法向檢察機關、司法機關提出申訴。

  (六)積極開展國際電影交流活動,廣泛團結外國電影工作者,開展互相交流電影工作經驗的活動。舉辦電影周。努力創造條件,舉辦國際電影節。

  (七)積極辦好中國電影出版社和各種期刊。

  (八)組織國內外電影觀摩。

  (九)根據現有條件,努力謀求會員福利。

  二、會 員

  第四條 凡從事電影藝術、技術、評論、教育、編譯、出版、資料、企業管理、事業組織等著有成就的專業電影工作者,讚成本會章程、向本會書記處提出申請,並經審查批準,得為本會會員。(本條另有十一項説明從略)

  第五條 本會會員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享受本會的福利待遇。

  (三)訂閱本會內部發行的刊物及資料。

  (四)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五)可自由退會。

  第六條 本會會員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期交納會費。

  (二)接受本會委托的各種任務。

  (三)向本會反映人民群眾對電影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第七條 本會會員有被開除公職或被剝奪公民權者,經本會常務理事會通過,得開除其會籍。

  三、組 織

  第八條 本會的最高領導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以大會選出的理事會為最高領導機構。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選出的常務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設書記處,負責領導和處理日常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各種工作機構,推選和聘任各部門的工作人員。

  第九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之。必要時得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及産生辦法,由理事會規定之。

  第十條 全國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召集之,必要時得由常務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會議須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為有效。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常務理事會必須召集之。

  第十一條 全國理事會,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選舉理事若幹人組成。全國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幹人,秘書長一人,常務理事若幹人組成常務理事會。由常務理事會任命若幹人,組成書記處,第一書記由副主席一人兼任。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任期均為五年。

  上述職務如發生缺額現象時,由常務理事會決定遞補人選,待理事會追認之。

  第十二條 凡在各省、市、自治區設有地方分會者,地方分會應按照當地的具體情況制訂分會章程和吸收會員。條件不成熟的地方,可成立會員小組,附屬在當地的文聯組織內工作。本會和地方分會的關係是一種業務指導的關係,因此在工作上應取得經常聯係,互相交流情況和經驗。

  四、經 費

  第十三條 本會的經常費和事業費的來源:

  (一)國家補助。

  (二)會員的會費(凡同時參加地方分會的本會會員,只在地方交納會費)。

  (三)本會舉辦的事業、企業的收入。

  五、附 則

  第十四條 本會為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十五條 本會章程由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第十六條 本會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常務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