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家協會章程
一九五三年十月四日中華全國美術工作者協會
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擴大會議通過
http://www.cflac.org.cn   2006-10-12   作者:  來源:中國文聯網
 

  總 則

  中國美術協會,是以自己的藝術創作積極參加中國人民的革命鬥爭和建設事業的中國美術家的自願組織。

  中國美術家協會擁擴中國共産黨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文學藝術方針,認為美術應當為人民服務,美術家應當積極參加人民的鬥爭,密切聯係人民觀眾,採取社會主義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和批評方法,努力發展為人民所需要的美術工作,用學習和自我批評的方法不斷地提高自己的作品和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

  中國美術家協會的任務是:

  (1)組織美術家進行各種創作活動,創作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藝術性的作品,以鼓舞人民的勞動和鬥爭熱情。領導美術理論研究和美術批評工作,以促進美術創作的發展。

  (2)組織美術家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和社會主義現實主義的藝術理論,學習黨和政府的政策研究社會生活,並採取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不斷改造和提高美術家的思想。

  (3)組織美術作品的編選、介紹和展覽工作,以加強美術與人民群眾的緊密結合。

  (4)培養青年美術作者,輔導群眾業余美術創作活動,以促進創作國昨的成長和群眾文化生活的發展。

  (5)推動關于美術遺産的學習和研究,編選古典的和民間的優秀美術作品,以發揚中國民族藝術的優良傳統。

  (6)加強國際間的文化藝術交流,介紹蘇聯的美術、各人民民主國家的美術、亞洲各國和世界其他國家的人民美術,加強中國的優秀美術作品在國外的傳播,積極參加保衛世界和平和進步文化的鬥爭。

  會 員

  第一條 中國美術家(畫家、雕塑家、工藝美術家、美術理論家)凡讚成本會章程,其美術作品或理論著作經過展覽或發形並具有獨立的藝術價值或科學價值者,均可加入本會為會會員。

  第二條 凡要求加入本會者,須向本會常務理事會提出申請書,並附繳足以表明申請者的美術活動和社會活動的材料,經本會常務理事會通過後,方得為本會會員。

  第三條 凡本會會員,均應繳納本會常務理事會規定的年費。

  第四條 凡會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常務理事會的通過後,得開除其會籍。(1)被剝奪公民權者;(2)有違反國家利益與人民的反動政治行為和言論者;(3)違反本會章程、破壞本會工作者。凡會員長期停止美術創作和理論研究者。經本會常務理事會通過後得停止其會籍。

  組 織

  第五條 本會的最高領導機構為全國美術家代表大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以大會選出的理事會為最高領導機構。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選出的常務理事會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六條 全國美術家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之,必要時得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及産生辦法,由理事會決定之。

  第七條 理事會由全國美術家代表大會選舉理事若幹人、候補理事若幹人組成之。

  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召集之,必要時得由常務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議召開臨時的理事會議時,常務理事會必須召集之。

  第八條 理事會的全體會議選舉理事會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幹人,常務理事若幹人,組成常務理事會;領導本會經常工作。常務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並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各種工作部門,推選和聘任各種工作部門的工作人員。

  第九條 本會在美術工作的方針和業務上指導和協助地方美術家協會。地方美術家協會得按照當地情況制訂章程和叫收會員。本會會員居住各地者,得同時加入所在地區的美術家協會。

  經 費

  第十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1)會員的年費;(2)國家的補助。

  本會設置美術基金,作為對會員在工作和生活上必要時給予補助或代款的來源。美術基金的來源:(1)國家的補助;(2)會員的捐助;(3)社會的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