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涉企政策,促進實體經濟平穩發展,重慶再推30條“新政”。3月18日,上遊新聞記者從重慶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獲悉,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助推企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産業競爭力,增強經濟穩定增長動力,重慶就進一步落實涉企政策促進實體經濟平穩發展,提出了八個方面共計30條意見。
上遊新聞記者了解到,重慶此次就進一步落實涉企政策促進實體經濟平穩發展,分別從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規范金融服務收費、進一步降低企業擔保抵押重組成本、切實降低企業用工成本、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用地物流成本、加大民營企業産品採購力度、鼓勵民營企業股權多元化和改進政府服務等八個方面,提出了30條具體意見。
以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為例,意見明確提出,對誠信經營、發展前景好、産品適銷對路但暫時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在中小微企業發展相關資金中對其産品生産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貼息比例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的50%。
以進一步降低企業擔保抵押重組成本為例,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信用良好企業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擔保費率;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擔保費率不超過2%且不收取其他費用的,市財政按照不低于擔保額的0.5%給予補貼。
以切實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為例,意見提出,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給予穩崗補貼。
就加大民營企業産品採購力度方面,意見提出,對推廣應用《重慶市重點鼓勵採購産品指導目錄》《重慶市高新技術産品(服務)名單》《重慶市重點醫藥品種目錄》,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目錄産品和服務。
與此同時,還將支持制造業龍頭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産、共享平臺等形式,帶動中小微企業進入産業鏈或配套體係。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對龍頭企業採購中小微企業配套産品年累計在1億元及以上的,按不超過新增採購結算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意見還對改進政府服務提出了相應要求,如,對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的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可以依法不招標。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法人單位,自身依法具有該項目工程建設、産品生産或者服務提供的資格和能力,相應的工程、産品或服務可以不招標。
上遊新聞記者了解到,上述30條意見,分別由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水利局、市交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國資委等多個部門牽頭,為確保涉企政策落地見效,還將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通報。
記者 劉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