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4月2日電(彭祎琦) 4月2日,中國石化集團重慶川維化工有限公司財務人員從稅務工作人員手中,接過了重慶開具的全市首張環境保護稅稅票,稅額約23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徵稅對象則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按照規定,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因此4月為環境保護稅首個徵期,企業申報繳納的是第一季度稅費。

4月2日,稅務工作人員為中國石化集團重慶川維化工有限公司開具了全市第一張環境保護稅稅票。新華網彭祎琦 攝

重慶首張環境保護稅稅票。新華網彭祎琦 攝
“自環境保護稅法頒布以來,重慶地稅圍繞這一綠色稅制要求,持續加強同市環保部門溝通合作。”重慶市地稅局副局長羅安梅介紹,目前全市已識別環境保護稅納稅人近8000余戶,開展各類輔導培訓8000余戶次,並全面開通前臺綠色辦稅通道、自助辦稅服務區、網上申報係統等多條辦稅渠道,保證納稅人清清楚楚申報,明明白白繳稅。
那麼,環保費改稅後會不會增加企業負擔?重慶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環境保護費改稅,遵循“稅負平移”的原則,徵稅范圍基本沒有改變。為了讓更多的企業享受到稅收優惠,發揮稅收的激勵引導作用,環境保護稅還設置了兩檔稅收減免優惠,即: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徵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徵收環境保護稅。開徵後,將促使企業主動採取減少污染物排放,一些企業的納稅額還會有所減少。
“‘費改稅’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籌集財政收入,而在于通過稅收杠桿,引導排污單位減少污染物排放,為人民創造良好的生産生活環境。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在財稅領域的重大舉措,環境保護稅的開徵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綠色稅收’體係,其環保意義遠遠大于財政收入意義。”羅安梅表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