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6月5日電(趙紫東)“辦理一個案件,修復一片生態”。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在今日舉行的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工作情況通報會上表示,為使遭受犯罪破壞的生態環境及時得到治理和修復,檢察機關注重恢復性司法。近五年來,重慶全市檢察機關共督促犯罪嫌疑人補植復綠27.2萬余株、投放魚苗130萬余尾。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梁田介紹,去年初至今,重慶檢察機關共批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65件85人,提起公訴670件1189人,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污染環境罪、非法捕撈水産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採礦罪等。
梁田説,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專業化建設,重慶在萬州、黔江、涪陵、渝北、江津5地實行環保刑事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制度,分別負責對應分院轄區環保一審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有效統一審查起訴尺度,集中力量打擊破壞環境刑事犯罪。
“檢察機關結合當地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探索設立生態環保檢察室,因地制宜的開展環保檢察工作。”梁田説,涪陵區檢察院制定《生態環保檢察工作辦法》,分別在景區、公司設立“生態環保檢察工作室”,拓寬線索發現渠道,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完善生態環保共建共享機制。巫溪縣檢察院與縣林業局聯合成立全市首個“林業生態保護檢察室”,探索建立“派駐+巡查”林業生態保護工作,形成六項生態保護工作機制。
同時,檢察機關堅持打擊犯罪與恢復生態相結合。2013年以來,共督促419名犯罪嫌疑人補植復綠27.2萬余株、3249余畝,督促394名嫌疑人投放魚苗130余萬尾,109名犯罪嫌疑人繳納生態修復費用233.84萬元,並及時向環保、林業等部門提出加強生態環保工作建議。
在推動受損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工作中,萬州區檢察院建立具有生態保護、警示教育、社會公益等多功能一體的司法保護示范林基地,推行“原地+異地”補植復綠、“春季+秋季”集中增殖放流機制。黔江區檢察院將補植復綠等情況作為酌定量刑依據。渝北區檢察院會同7部門出臺相應辦法,督促輕微犯罪被告人繳納生態修復費用,並通過與第三方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實施增殖放流、植樹育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