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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發布

  7月26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氣象局獲悉,《重慶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發布。按照《辦法》要求,我市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今年6月以來,重慶多暴雨天氣,雷電監測也是氣象臺站關注的重點。根據《辦法》,市、區縣(自治縣)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要開展雷電監測,並及時發布雷電預報、預警信息。

  除預警外,市、區縣(自治縣)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雷電發生情況,劃分本行政區域雷電災害高風險區、較高風險區和一般風險區,並向社會公布。

  “對建(構)築物、場所和設施來説,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定安裝雷電防護裝置。”市氣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雷電防護裝置,則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記者 李珩

編輯: 王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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