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正文
涪陵區著力整改環境污染問題 為市民營造良好環境

  “涪陵區馬武鎮板橋村養鴨場非法佔用林地20來畝用于家禽養殖,並將養殖糞便直排外環境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7月21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投訴件後,涪陵區相關部門立即到現場檢查核實,認定養殖業主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並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涪林罰決字【2019】第029號),督促養殖業主加強環保設施管理,規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臺賬和糞污轉運記錄,責成養殖業主6個月內辦理農業設施手續或自行拆除建築物並恢復土地原狀。

  自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重慶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來,涪陵區立行立改,著力整改環境污染問題,為市民營造良好生産生活環境。

  7月1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涪陵區交辦了信訪投訴件,反映在涪陵城區步陽路2號附近,有個河沙水泥售賣點排放粉塵污染環境,影響了附近市民的正常生活。

  接到舉報投訴後,涪陵區相關部門按照邊督邊改、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隨即開展了調查核實,及時解決了群眾反映的問題。

  現場檢查發現,位于城區步陽路2號附近的這家河沙水泥銷售門店在室外空地上堆放有河沙和石子,存在晴天粉塵擾民、雨天河沙和著雨水橫流的環境污染問題,給附近居民帶來了生産生活上的影響。

  “尤其是天氣晴朗的時候,門市上、下貨的灰塵特別大,我們每次路過都要捂著口鼻走。”附近居民王女士説。

  涪陵區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接到舉報投訴後,區生態環境局、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聯合開展行動,轄區街道辦事處也牽頭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問題進行了現場核實和整治。

  “市民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河沙堆了很大一堆。”該負責人説。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立即要求河沙水泥銷售商家清除室外堆放的河沙、石子,並組織人力與商家一同完成了清理工作。與此同時,還要求商家加強門店貨物上、下車搬運的降塵措施。

  不僅如此,為進一步鞏固整改效果,防止反彈,相關部門還進一步加強了這一路段的現場監管,督促經營戶嚴格落實“門前三包”,並派專人開展每日巡查工作,共同建設和保護居民的生産生活環境。(記者 陳維燈 實習生 胡夢)

編輯: 李相博
城市相冊
欄目精選
每日看點
重慶正事兒
本網原創
01007015001000000000000001111709112483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