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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告倒“胖子媽” 重慶一麻辣魚佐料傍名牌被判賠償35萬

   胖子麻辣魚佐料侵權圖片 受訪者供圖

  ▲正宗的胖子麻辣魚佐料

  “胖子贏了”,“胖子媽輸了”。重慶知名調味品品牌“胖子麻辣魚”的生産商重慶胖子天驕融興食品公司(以下簡稱“胖子公司”),昨日拿到了兩份勝訴判決書。

  重慶兩江自貿區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胖子媽麻辣魚”侵權事實成立,並判決“胖子媽麻辣魚”的生産商“立即停止在包裝袋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權的作品”;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胖子公司第4107352號“胖子”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即停止生産、銷售並銷毀突出使用“胖子媽”標識或與原告産品近似裝潢的麻辣魚佐料。同時,兩被告還被判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胖子公司”董事長周開容稱,為維護好自己的品牌,該公司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倣冒産品行動。

  “胖子麻辣魚”遭遇“李鬼”

  據周開容介紹,今年3月10日,“胖子公司”同時收到涪陵、墊江兩地消費者的舉報,有款麻辣魚調料外包裝和“胖子麻辣魚”幾乎一模一樣,不仔細分別很難發現。隨後,“胖子公司”又收到了來自豐都、萬州、綦江、南川、石柱、北碚等17個區縣的消息,這款調料也有出現。

  “這款調料還登上了淘寶等電商平臺。”周開容稱,他們第一反應就是産品被人倣冒,並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重視。

  經過公司的調查,這次市場出現的倣冒品取名“胖子媽麻辣魚”,來自重慶渝北一家食品公司。

  維權提起訴訟索賠310萬元

  周開容介紹,“胖子麻辣魚調料”是胖子公司于上世紀90年代初在國內首創的一款麻辣復合調料,有著極好的市場口碑,年銷售過億,至今還是該公司的主力産品。

  為了保護公司的品牌,1996年便注冊了“胖子”商標,當時是用做“火鍋佐料”,後來成立了重慶胖子天驕食品有限公司後,公司對“胖子”商標進行了擴展注冊,核定使用商品項目為第30類“醋、醬油、調味品;調味品(辣);辣味醬;糖;食用淀粉産品”。後經續展,該商標有效期至2028年7月6日。

  而從1999年9月11日開始到2015年3月11日,國家知識産權局先後三次授予了付某或該公司“包裝袋(麻辣魚)”的外觀設計專利。

  面對突如其來的大規模倣冒,胖子公司決定還擊。從今年4月開始,胖子公司會同北京、重慶、長沙等地的公證機構,調查産品被倣冒的情況並提取、固定證據。

  同時,胖子公司還積極向部分地方的市場監督部門舉報,已查獲多起倣冒品。

  今年5月,胖子公司以侵犯著作權、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倣冒的渝北某食品公司和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一並告上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要求兩被告共計賠償310萬元。其中,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不正當競爭賠償金額為300萬元。

  一審判決“胖子公司”勝訴

  8月初,法院對兩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法庭上,兩被告都喊冤,認為自己並沒有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和著作權等。他們的“胖子媽”商標還獲核準注冊。而石某是胖子媽麻辣佐料包裝袋的原創作者,依法享有該美術作品的著作權。

  近日,法院依法對兩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認定兩被告侵權行為成立,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在包裝袋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權的作品;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胖子公司第4107352號“胖子”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即停止生産、銷售並銷毀突出使用“胖子媽”標識或與原告産品近似裝潢的麻辣魚佐料。

  同時,法院還判決被告公司一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5萬元,石某賠償原告2萬元的經濟損失。

  被告是否構成商標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經營者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係的,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包裝、裝潢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該商品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具有一定影響力,二是該包裝裝潢具備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

  經庭審比對,原被告雙方的産品在整體配色布局、背景山水圖案、邊框背景圖案、主體文字的顏色布局基本相同,區別僅在于“胖子”和“胖子媽”。故法院認定,兩者構成近似。

  另外,法庭認定,被告法定代表人石某登記的包裝袋美術作品晚于原告産品上市時間。而且被告並未舉示證據證明石某有授權被告將其美術作品作為其生産的麻辣魚佐料的裝潢使用。

  綜合以上事實,法院認為,原告生産的麻辣魚佐料的包裝裝潢構成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包裝裝潢,被告與原告均為重慶區域的佐料生産商,其在相同産品上使用相近似的標識、包裝裝潢,容易導致相關公眾産生混淆,被告行為已經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胖子麻辣魚”被多次倣冒

  “胖子公司”開啟全國維權模式

  據悉,這不是“胖子公司”第一次為了維護企業品牌走上維權路。早在1999年,“胖子公司”就因産品被倣冒,跟石某對簿公堂,最終“胖子公司”勝訴。

  這些年,企業經過不斷的創新發展,先後獲得了“消費者喜愛産品獎牌”、“重慶市名牌産品”、“重慶市著名商標”、“重慶名特食品50強”等。今年8月,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還授予“胖子”“重慶老字號”。

  為了塑造“胖子”品牌,僅僅最近五年,“胖子公司”投入的廣告宣傳費就上千萬。為了保證産品質量,公司也建立了從源頭到出廠的全渠道質量控制體係,“胖子”係列調料,多次榮獲國家級、省市級榮譽。

  “‘胖子麻辣魚’是我們公司苦心經營了20年的産品,如今它長大了,有了知名度,也成為了一些不法商家倣冒的對象。”周開容稱,她一定要像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捍衛自己的品牌,並在全國開啟打擊倣冒維權。

  嚴打“李鬼”保護企業知識産權

  我市一些知名的火鍋、調味品等都曾先後遭遇過“李鬼”,為了維護自己的品牌,這些企業也紛紛反擊,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知識産權和品牌。

  據悉,“胖子麻辣魚”佐料侵權案提起訴訟後,也備受業界的關注。此案宣判後,在重慶調味品行業也引起了一定的反響,業界人士呼吁嚴打“李鬼”,保護守法經營企業。

  業界人士稱,其實,倣冒並不只是侵害了某一家企業的利益,它侵害的整個正常的市場秩序,挑戰的是整個保護知識産權的法律體係。

  如何區別正宗的“胖子麻辣魚”

  鑒于市場上出現了多起倣冒“胖子麻辣魚”的産品,“胖子公司”的董事長周開容專門為讀者介紹了如何識別正宗的“胖子麻辣魚”佐料。

  周開容稱,首先要看清楚麻辣魚佐料包裝上的“胖子”商標。該公司的“胖子”二字中的“胖”字比較特別。

  另外,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消費者在購買産品的時候,記得多看一眼包裝袋上的生産廠商:重慶胖子天驕融興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重慶晨報·上遊新聞記者 徐勤

編輯: 陶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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