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公司組織聚餐,喝了不少酒,駕駛員僥幸上路被查,這下可劃不算了,因為屬于營運車輛,男子醉駕將面臨10年禁駕處罰。

網約車公司組織聚餐,喝了不少酒,駕駛員僥幸上路被查,這下可劃不算了,因為屬于營運車輛,男子醉駕將面臨10年禁駕處罰。
9月12日22時許,一輛白色轎車在經過江北城卡口時,駕駛員張某疑似酒後駕車,現場民警要求駕駛員張某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經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員張某吹氣結果為10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張某隨即被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經詢問,民警了解到,原來中秋佳節即將來臨,張某所在的網約車公司組織員工聚餐,聚餐時張某不僅喝了酒,還抱著僥幸心理酒後駕駛,結果上路沒有行駛到300米,就被民警當場查獲。因為張某駕駛的網約車屬于營運車輛,他將會面臨更為嚴厲的酒後駕車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目前,此案已經移交給支隊案偵組做進一步處理。
重慶網絡廣播電視臺 記者 張夢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