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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長江流域禁捕進入倒計時

  11月5日,渝北洛磧鎮碼頭,94艘漁船被吊上岸,統一進行切割銷毀,145名漁民開始上岸尋找新的工作。這標志著重慶長江流域禁捕開始進入倒計時。按照《重慶市長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規定,我市長江流域禁捕范圍和實施時間分三步走。最先實施禁捕的是水生生物保護區,今年底前率先完成漁民退捕。

  2020年 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

  今年12月31日前,我市水生生物保護區率先完成漁民退捕;2020年1月1日零時起,實行全面禁止生産性捕撈。

  包括4個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重慶段、烏江—長溪河魚類市級自然保護區、酉陽三黛溝大鯢縣級自然保護區、合川大口鯰縣級自然保護區)和3個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嘉陵江合川段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長江重慶段四大家魚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奉節九盤河市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

  涉及九龍坡、江北、南岸、渝北、巴南、涪陵、長壽、江津、永川、合川、彭水、酉陽、大渡口、奉節等14個區縣。

  2021年 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禁捕

  2020年12月31日前,我市境內除保護區外的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以下簡稱“長江、嘉陵江、烏江幹流”)完成漁民退捕;2021年1月1日零時起,暫定實行10年禁捕。

  涉及江津、九龍坡、大渡口、巴南、南岸、渝中、江北、豐都、忠縣、石柱、萬州、雲陽、奉節、巫山、酉陽、彭水、武隆、涪陵、合川、北碚、渝北、沙坪壩等22個區縣和兩江新區。

  2022年 其他水域禁捕

  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除水生生物保護區及長江、嘉陵江、烏江幹流以外的水域,完成漁民退捕,2022年1月1日零時起,暫定實行10年禁捕。

  涉及除渝中區以外的區縣所有河流(不包括河流形成、流經的水庫)。

  10年禁捕期結束後另行制定政策

  禁捕期間,特定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實行專項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在長江、嘉陵江、烏江幹流和其他水域,10年禁捕期結束後,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管理政策。

  據了解,退捕漁民臨時生活補助、社會保障、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工作所需資金,主要結合現有政策資金渠道解決。中央財政採取一次性補助與過渡期補助相結合的方式、市級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禁捕工作給予支持。補償標準由區縣根據實際自行確定。其中,水生生物保護區過渡期為2019年和2020年,其他重點水域過渡期為2020年和2021年。 (重慶晨報·上遊新聞記者 韓政)

編輯: 韓夢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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