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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出臺“三江”流域環保負面清單

    11月19日,記者從合川區生態環境局獲悉,為從源頭減少污染行為和污染物排放,切實保護嘉陵江、渠江、涪江(以下簡稱“三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合川制定並印發了《合川區三江流域環境保護負面清單(修訂)》,將對29種項目類別進行嚴格管控。

    “在空間布局環境管控方面,除現有園區拓展區外,嚴禁在嘉陵江幹流沿岸5公裏范圍內新布局工業園區;嚴禁在渠江、涪江、小安溪、南溪河流域范圍內新布局化工園區。”合川區生態環境局負責人介紹,在嘉陵江及其一級支流匯入口上遊20公裏、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口上遊20公裏范圍內沿岸地區,禁止新建、擴建排放重金屬、劇毒物質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工業項目以及存在嚴重環境安全風險的工業項目。

    此外,在嘉陵江、渠江、涪江流域及重要功能湖庫周邊,工業園區各組團,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造紙、印染、化學原料藥、電鍍、鉛酸電池、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排放重金屬的工業項目。城市建成區主導風向上風向20公裏,下風向10公裏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煤電廠、水泥、冶煉、粉磨站等工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燃煤、重油等高污染工業項目。

    “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從事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生態紅線保護用途。”該負責人介紹,生態保護紅線內的各類自然保護地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行管理,生態紅線區域內存在空間重疊的,從嚴從高進行管理。

    特別是在合川大口鯰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嘉陵江雲門-利澤段)將禁止建設任何生産設施;實驗區內(嘉陵江雲門-草街段)禁止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自然資源或自然景觀的生産設施。(記者 陳維燈 實習生 周傳勇)

編輯: 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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