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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陽取締18家築壩攔網養殖

    去年7月12日至8月12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重慶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將雲陽築壩攔網養殖問題納入環保督察問題清單。雲陽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開展包括取締築壩攔網養殖、農業面源污染管控、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工業企業污染整治等在內的澎溪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目前,全縣18家築壩攔網養殖已全部取締,總拆除攔網面積7.89萬平方米,總拆除土石方量達到38.66萬立方米。

    養殖戶在三峽水庫消落區內攔截河灣填築土石方壩體,在壩上設置攔網,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並嚴重妨礙行洪。雲陽縣河長辦、縣水務局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前往各鄉鎮(街道)摸排三峽水庫雲陽境內築壩攔網養殖情況。

    最終核實,雲陽境內有18家築壩攔網養殖場,其中澎溪河流域16家,涉及養鹿、高陽、雙江3個鄉鎮(街道),另外在湯溪河江口鎮段、磨刀溪龍角鎮段各有1家。這18家築壩攔網養殖場佔用河道和三峽水庫防洪庫容建設,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的批復以及佔用三峽水庫防洪庫容的審批手續。

    縣水務局依法向18家築壩攔網養殖業主下達了《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告知權利、理由通知書》《告知聽證權利通知書》3種法律文書,要求其自行拆除壩網,逾期不清除的,將由防汛指揮機構組織強制清除,所需費用由養殖業主承擔。

    根據三峽水庫水位變化趨勢,實施拆除的時間僅有3個月左右。

    雲陽縣加速推進徵求意見、風險評估等工作,陸續出臺相關工作文件。縣委辦、縣政府辦聯合印發《取締三峽水庫雲陽境內築壩攔網養殖工作方案》,縣人民政府發布《限期拆除三峽水庫雲陽境內築壩攔網養殖的攔網和壩體的通告》。並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委負責人為副組長,22家成員單位組成的縣取締築壩攔網養殖工作組。

    取締工作組幹部前往相關鄉鎮(街道)召開宣傳動員會。各鄉鎮(街道)建立起“一幫一、一促一”工作機制,爭取多管齊下讓養殖業主同意自行拆除。

    例如,為了幫助解決自行拆除遇到的困難,養鹿鎮與養殖業主簽訂《自拆承諾書》,同意自行拆除但因缺乏拆除的設備和人工的養殖業主,可以請求取締工作組協助自行拆除,但産生的水産品等損失,概由自己負責。這個辦法大大減輕了養殖業主的負擔,也規避了取締工作組賠償水産品等損失的風險,避免了強制拆除,成功實現了雙贏。

    對于其他一些仍然堅持不自行取締的業主,雲陽相關部門一邊向養殖業主講明形勢和政策,一邊按照法律程序,先後向其送達《強制拆除的代履行決定書》《強制拆除的催告通知書》,如果不在限期截止前同意自行拆除,將由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強制拆除,自己不僅要承擔強制拆除的費用,還要被從重處以罰款,不繳納拆除費用和罰款的,由法院強制執行。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18家築壩攔網養殖業主全部同意自行拆除,雲陽築壩攔網養殖被徹底取締。(記者 陳維燈 實習生 周傳勇)

編輯: 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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