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獲悉,春節將至,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重慶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等區域持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者將受到相應處罰。
據了解,禁放區域為重慶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含繞城高速公路)的渝中區、江北區、渝北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巴南區、兩江新區、高新區以及北碚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萬盛經開區的城市建成區。此外,萬州區、涪陵區、武隆區、黔江區、開州區、忠縣、雲陽縣、巫溪縣、豐都縣、奉節縣、墊江縣11個區縣根據《條例》規定劃定了本區縣的城市建成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城市建成區的具體范圍,由區縣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自行確定並向社會公布。長壽區、梁平區、彭水縣、石柱縣、酉陽縣、秀山縣、城口縣、巫山縣8個區縣城區仍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在上述禁、限放區域以外,農村地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但應當自覺遵守燃放規定,按照煙花爆竹燃放説明安全燃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