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信社通过“以物抵债”形式取得中原农险1.422%股权
陈露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陈露)2月7日,中原农业保险(以下简称“中原农险”)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称,根据《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裁定,被执行人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持有中原农险的3000万股权(占比1.422%),以物抵债至申请执行人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据此,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取得中原农险1.422%股权。以物抵债后,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不再持有中原农险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