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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可擅自獵捕
新華網·福建頻道     2009-10-19    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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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捕野豬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圖為德化縣護農獵捕隊成功獵殺野豬。(石勇 攝)

    

    今年初,一頭100多公斤的大野豬從清源山竄到雙陽街道,大鬧7個小時。市林業局張局長介紹說,隨著生態環境的變好,野豬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大,不僅在山區,沿海也見到了越來越多的野豬身影。

    據估算,我市的野豬已經超過萬頭。隨著野豬數量的增多,被糟蹋的農作物也不斷增多,喊打野豬的呼聲一陣高過一陣。張局長介紹,野豬屬于我省一般保護野生動物,須取得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野生動物獵捕證》和市級公安機關核發的《持槍證》後,才可按照獵捕證規定的數量、地點、期限、工具和方法進行獵捕。在野豬危害農林業較為嚴重的區域,可組建護農狩獵隊,每縣一兩隊,每隊10—20人,實行跨鄉鎮獵捕野豬。也可鼓勵具備條件的野生動物保護單位,招募優秀獵人成立專業護農狩獵隊。(記者 蔣力耘 黃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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