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臺《泉州市水資源紅黃藍分區區劃及管理規定》,按行政邊界給水資源挂上了"紅、黃、藍"三色標簽。
泉州市水資源管理分區以縣級行政區為單位,按照水資源開發利用、水(環境)功能區進行分類,進而進行水資源管理紅、黃、藍分區。紅區是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超過水資源管理"紅線"的區域或流域,黃區是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處于水資源管理"紅線"邊緣的區域或流域,藍區則是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在水資源管理"紅線"內的區域或流域。鯉城、豐澤、洛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被列為藍區,泉港、惠安被列為黃區,石獅、晉江被列為紅區。
根據規定,紅區水資源管理措施和制度比較嚴格,以有效控制水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和利用。黃區則將採用謹慎的預警措施,落實現有各項水資源管理措施,保證不惡化區域或流域的水資源問題。如果紅區、黃區取水許可審批水量已經達到或超過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在公共供水係統內的非居民用水將實行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收費制度。超過月度用水計劃20%以內按加倍計收水費;超過月度用水計劃的20%至40%按三倍計收水費;超過月度用水計劃40%按五倍計收水費。
(記者朱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