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5月21日電(記者王曉丹)記者21日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深圳出臺政策允許實體經濟通過提高容積率的方式增加産業用地建築面積。
為更好地盤活存量土地資源、促進産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深圳市政府近日出臺了《深圳市扶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産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的管理規定》。此次出臺的管理規定適用范圍包括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已辦理不動産登記的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及包含前述功能的混合用地,並將協議出讓、招拍挂出讓、土地整備、城市更新等各類用地納入本規定統一規范。産業用地容積及容積率調整可通過新建、改建、拆建及三種方式組合的路徑實施。
為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提升企業擴大再生産的能力,管理規定明確,普通工業用地提高容積部分和無償移交政府的建築面積,不計收地價;新增的建築面積符合深圳市産業發展導向的,可適用産業發展導向修正係數。
此外,審批時間預計由原來的6至12個月壓縮為2至3個月。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王策飛介紹,據初步分析,全市符合該政策規定的産業用地約88平方公裏,理論上可在不新增加1平方米建設用地情況下,增加1.6億平方米産業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