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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文化工程
     2006-01-19 來源: 中國文明網

 百縣千鄉宣傳文化工程

     "百縣千鄉宣傳文化工程"是中央文明委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精神,貫徹中央西部大開放戰略和國家扶貧開發計劃,加強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宣傳文化事業建設,改變基層宣傳文化設施嚴重不足的狀況,決定由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文化部組織實施的。

    這項工程採取定點資助的辦法,從中西部地區選擇一些文化基礎設施比較薄弱的縣和鄉鎮,資助建設縣級宣傳文化中心和鄉鎮宣傳文化站。1998年以來已從中央級文化事業建設費中安排4億元資金,資助2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700多個貧困縣,建設了200多個縣級宣傳文化中心、1500多個鄉鎮宣傳文化站和200多個村宣傳文化室。

    縣級宣傳文化中心設有圖書館、閱覽室、多動能教室、展覽室、文化活動室、宣傳櫥窗,建築面積都不低于2000平方米。鄉鎮宣傳文化站設有圖書閱覽室、多功能教室、展覽室、文化活動室、宣傳櫥窗,使用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村級宣傳文化室設有圖書閱覽室,多功能活動室,使用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這些宣傳文化設施具備開展圖書借閱、教育培訓、科技推廣、文化娛樂等多種服務和活動的功能。

    "百縣千鄉宣傳文化工程"實施以來,在改善中西部地區宣傳文化設施落後狀況,加強基層宣傳文化事業建設,傳播先進文化,滿足欠發達地區和老少邊窮地區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農牧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推動脫貧致富奔小康,促進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產生了很好的社會影響。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加強農村宣傳文化設施建設,推動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發展,中央文明委決定在前5年工作的基礎上,在革命老區、邊疆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中西部貧困地區,繼續選擇一些精神文明建設基礎較好、宣傳文化設施相對薄弱的地方,實施"百縣千鄉宣傳文化工程"第二期計劃(2004年至2008年),重點建設一批縣級宣傳文化中心。實施"百縣千鄉宣傳文化工程"第二期計劃與精神文明區域性連片創建活動相結合,與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工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相結合,發揮綜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