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批复漳卫河洪水调度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30 10:36 来源: 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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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防洪法》和《防汛条例》有关规定,2014年7月28日,国家防总批复了由海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四省人民政府编制的《漳卫河洪水调度方案》,要求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四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团结协作、紧密配合,认真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共同做好漳卫河洪水调度和防汛抗洪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漳卫河洪水调度方案》包括防洪工程状况、设计洪水、洪水调度原则、洪水调度、洪水资源利用、调度权限、附则等7章,针对标准内洪水和超标准洪水,以及主汛期、过渡期和后汛期的洪水调度,统筹考虑洪水资源合理利用,确定了相关工程的调度任务和调度措施,并细化明确了调度权限。

该洪水调度方案是在1997年7月国家防总批复的洪水调度方案基础上修订的,原方案在历年防洪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十几年来,国家加大了漳卫河治理,新建和除险加固了一些水库,新开辟和完善了蓄滞洪区,先后整治了一些河道工程,漳卫河水系抗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沿河两岸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对防洪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十分迫切和必要。

漳卫河是海河流域南部的防洪骨干水系,河道流经山西、河北、河南、山东四省,保护区内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漳卫河历史上洪涝灾害多发,向北危及邯郸、邢台、衡水、沧州甚至天津市安全,向南危及安阳、濮阳、聊城以及京广、津浦等铁路安全。做好漳卫河洪水调度,对实现海河流域“分流入海、分区防守”的防洪格局,对保障天津市和流域内重要城市以及广大平原的防洪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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