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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 焦 反 腐
江西省建材集團原老總魏新安貪污受賄被判11年

    由江西省新余市檢察院起訴的該省建材集團總公司原總經理魏新安(正廳級)受賄、貪污一案,經新余市中級法院審理作出判決,魏新安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認定魏新安非法收受他人錢款57萬元,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公款43.2萬元,個人分得23萬元,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魏新安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法院在量刑時已認定魏新安具有自首立功情節。(記者歐陽晶 通訊員毛春榕 楊洋)

    編輯:朱霞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
時間: 2007-06-20
半年之後,2006年6月20日,因涉嫌重大受賄,武漢科技大學原校長劉光臨被刑事拘留。
距中紀委“反腐大限”還剩14天 目前河南省已有979人主動說明問題,並上交違紀款8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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