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7月19日電(記者 張先國)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周文軒受賄一案,19日由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1996年至2006年6月間,周文軒利用其擔任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秘書長,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的職務之便,先後收受原中保財產保險公司及武漢北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周垂遠、武漢天立期貨有限公司董事長何軍等單位和個人賄賂,共計人民幣93.69萬元、3000美元、3000新加坡元、港幣9000元,並為請托人謀取了利益。
據漢江中院負責人介紹,在被紀檢機關“雙規”期間,周文軒如實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並退出了全部贓款。由于被告人周文軒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經徵得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檢察機關的意見,漢江中院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幹意見(試行)》的要求進行了簡化審理。
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對周文軒12筆受賄事實逐一進行了舉證,周文軒對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法庭將擇日公開宣判。
編輯:朱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