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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 焦 反 腐
降低“長官意志” 群眾的呼聲就是“指示”

    據報載,湖南省某市市委書記在下鄉調研時講了這麼一段話:“什麼叫指示,上級部署和領導交辦的事情當然是指示,但群眾的呼聲也是指示,這叫人民群眾的指示,人民群眾的指示必須聽……”對此,筆者深以為是。

    在現實生活中,個別領導幹部的眼睛向上不向下,“長官意志”上升了,“群眾意識”下降了,只知對上負責,不願對下負責。有的甚至錯誤地認為,“對上負責”有組織任免的壓力,是硬約束;而“對下負責”是軟約束。既然軟硬有別,抓工作就兩眼緊盯上面,上面強調得多就抓緊點,上面強調得少就松下來,而不去了解群眾所想所急所需所盼。上述種種,究其原因是個別領導幹部權力觀出了問題,應當引起足夠的警覺和重視。

    事實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二者是辯證統一的,把二者剝離開來,厚此薄彼是極其錯誤的。中央的決策和上級的指示都是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的,二者一致就一致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上,一致在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上。我們黨最關心的就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如果幹部為官一任,不能造福一方,黨的根基和事業就會動搖受損,幹部也就無法向上交代。只有真正做到對下負責,才能更好地對上負責。

    把群眾的呼聲當指示聽,把身子撲到基層,認真對待群眾反映的問題,想方設法落實解決,是我們每一名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應當努力做到的。只有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才能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徐明欽)

   編輯:朱霞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
時間: 2007-08-06
沒有統一部門來保護舉報人,職能分散。部門權力分散、職責分割,導致各部門沒有形成合力。
7月31日《檢察日報》載文,分析“官場生態”斷裂導致“劣官驅逐良官”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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