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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的一場“自我革命”
——訪國務院審改辦主任、監察部副部長李玉賦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一場“自我革命”,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涉及政府部門職能定位和權力調整,涉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更新與變革。自2001年國務院作出全面部署以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地向前推進,取得了重要進展和明顯成效,在國內外產生了良好反響。最近,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記者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問題,採訪了國務院審改辦主任、監察部副部長李玉賦。
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勢在必行
記 者: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胡錦濤總書記和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請您談談為什麼要對原有行政審批制度進行改革?
李玉賦:行政審批是行政機關對社會、經濟事務實行事前管理的一種手段,多年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原有行政審批制度的弊端日漸突出:一是審批事項過多過濫,妨礙市場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二是審批程序繁瑣,審批時限長、效率低,不能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三是管理方式陳舊單一,重審批輕監管,甚至以審批代替監管;四是責權脫節,審批權力與責任脫離、與權力主體利益挂鉤的現象比較嚴重;五是審批引發的亂收費問題突出;六是審批行為不規范,自由裁量權大,辦事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導致許多腐敗問題。這些現象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因此,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勢在必行,必須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
記 者:請您具體談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何重要意義?
李玉賦:首先,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但是還不完善。政府與企業、市場、社會的關係還沒有完全理順,政府還在管著許多不該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這些問題導致政府行政管理和社會資源配置的低效,限制了正常的市場競爭,成為阻礙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在于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和運行特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國民經濟充滿活力、富有效率、健康運行。
其次,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進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約束和規范行政權力,使行政權力授予有據、行使有規、監督有效。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規范審批權和審批行為,有助于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第三,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徑。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助于促使各級政府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正確政績觀,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展;有助于提高各級政府工作人員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有助于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合理劃分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權限和職責,在維護中央統一領導的同時,更好地調動和發揮地方的積極性。
第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根本舉措。行政審批權過多過濫,加之“暗箱操作”,缺少必要的制約監督,是產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近年來查處的一批領導幹部腐敗案件,許多都與濫用行政審批權有關。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有利于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有利于增強行政審批的透明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是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和明顯成效
記 者:從1998年開始,全國許多地方相繼開展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01年,國務院加大了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對全面推進這項改革作出部署。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哪些重要進展?
李玉賦:2001年9月,國務院對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成立了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並在監察部設立了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國務院審改辦”),承擔日常工作。本屆政府成立以來,國務院始終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這些年來,歷次中央紀委全會都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組織,大膽實踐,積極探索,勇于創新,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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