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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樅陽縣原縣委副書記章效生因受賄被判刑6年

    新華網合肥8月18日電(記者 程士華)記者從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法院獲悉,17日,樅陽縣原縣委副書記章效生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人民幣8萬元。

    法院查明,章效生現年51歲,曾先後擔任樅陽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縣委副書記等職,期間兼任合銅黃(合肥─銅陵─黃山)高速公路樅陽段工程指揮長、樅陽汽車零部件工業園建設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章效生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賄賂計人民幣270800元、美元1000元、物品價值25860元,並在工程建設、人事安排、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宣判後,章效生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編輯:朱霞

來源:新華網
作者:
時間: 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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