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信箱
用戶名 密碼
新華搜索
聚 焦 反 腐
“人情難卻”怎麼成了貪官受賄的遮羞布?

    

 

    

    

“人情”難卻 張浩/漫畫

    前不久,河南省質監局原副局長陳學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陳學升先後任河南省周口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河南省質監局副局長。2006年11月,他因受賄問題被河南省紀委“雙規”,隨後被鄭州市金水區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陳學升受賄只有24萬元,而且受賄的事由和方式,和其他受賄案沒有大的不同,但此案演繹的“情”與“權”的矛盾、“情”與“法”的對抗,卻值得社會各界尤其是領導幹部深思。(8月21日《檢察日報》)

    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陳學升在擔任周口市質監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一年就收受各種“人情禮”、“感謝費”17萬元。在升任河南省質監局副局長後,陳學升依然“舊習”不改,“人情味”更濃了——2003年春節,收受時任周口市質監局質量科科長的陳某以關照工作為名所送的4萬元;2005年初,又收受時任周口市質監局局長的丁某以調動工作為名送的3萬元……就這樣,24萬元巨款被陳學升以“人情往來”、“盛情難卻”收入囊中。

    然而,紙是包不住火的,陳學升的行為遭到了河南省質監局幹部職工的多次舉報。事情敗露後,陳學升悔不當初,認為自己是受“人情”所累,不宜定罪,還委托辯護人為自己作無罪辯護。他身邊的同事也為他感到惋惜,認為是有情的“人情”將他推到了無情的邊緣。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在紀檢部門調查陳學升受賄問題期間,陳的原單位竟然出具了一份令人匪夷所思的《陳學升基本情況》,為其“歌功頌德”,稱其是一位獲得過許多榮譽的“優秀幹部”……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領導幹部也不例外,有著正常的人情往來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當一個與你素不相識的人為了拿到某個工程給你送錢送物,當下屬突然登門造訪、出手闊綽的時候,這樣的“人情”“情”從何來?又“難卻”在何處?仔細想想,恐怕還是貪欲在起決定性的作用,擔心卻了“人情”會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再捫心自問一下,如果你手中沒有權力,沒有坐到領導的位置上,這些人會給你送禮嗎?近年來,不少貪官在東窗事發後總是將受賄視作“人情往來”、“盛情難卻”,不過是對自己腐敗墮落的辯解和對自我安慰而已。

    古人早就說過,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今天你“盛情難卻”收人錢財,明天必然為人所用,被人牽著鼻子走,進而一步一步走向違紀違法的深淵。一個多次行賄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的總經理曾經對人誇耀說:我就是用錢去釣胡長清的權,以他的權去換更多的錢。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廈門市原副市長趙克明不但收受賴昌星的巨額賄賂,而且對“紅樓”的小姐來者不拒;廣州市天河區財政局原局長張炳華在法庭上也辯解說,他只是在別人送錢財時盛情難卻,就不情願地收下了,結果也不情願地蹲了監獄……

    如此“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在收受“人情禮”後將法律、道德、原則拋之腦後、無力說“不”的嚴重“後果”,在陳學升一案中再度得到印證——5位給陳學升送“人情禮”的人目的指向是非常明確的,有的是要他幫助提職,有的是為了讓他幫助協調調動工作,也有的是為了讓他幫助結算工程款,還有的是事後感謝。人家投之以桃,你必報之以李。為了不白收人家的“人情禮”,陳學升便拿公權開道,為他們做了一些幫助和協調,使送禮者大多“如願以償”,也為自己“掙”來了6年有期徒刑。

    由是觀之,陳學升們的“人情往來”早已在失衡中變了味、走了調,成了腐敗的遮羞布,當引起高度警惕。要知道,“人情”本身並不是一個壞東西,但是,做什麼事情都需要環境和基礎。當你身在高位,手握大權,一言一行影響著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時,你就應該珍惜權力,防微杜漸,抵制誘惑,警鐘長鳴。如果貪欲纏身,不能在有情的人情和無情的法律之間作出明智的選擇,不能理直氣壯地對那些帶有不正當目的的“人情往來”“卻”而遠之,等待你的將是陳學升們一樣的下場!(高福生)

   編輯:朱霞

來源:紅網
作者:
時間: 2007-08-24
前不久,河南省質監局原副局長陳學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經過兩個月的更換,浙江溫州平陽縣993輛公車全部換上了G字車牌。
反 腐 文 學
[評論]從法理角度看反腐倡廉
[時評]官員出場費,賣的就是這張臉
[博文]13個助理被免的思考
[博文]勿把“恨貪”誤解成“仇富”
[時評]貪官收錢“嗯噢喲”
[評論]從法理角度看反腐倡廉
[短信]幹部應勤于“五洗”
[詩歌]從嚴治黨
[短信]職務是船 權力為帆
[格言]取于民無度 用之不止 國必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