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車族”隊伍不斷壯大,行車用品、車內飾物已成為消費品中的一大類,專賣更是蓬勃發展。而許多年輕人又喜歡追求個性、時尚,選擇車內飾物時偏好另類,不大的空間被裝點得美麗而繁茂。
站在路邊,稍加留意就會發現,許多車內“展覽式”的飾物很多,特別是女士,本來就愛美,更愛打扮愛車,因此她們的車常常比男士的車“花哨”得多。有的在車後窗玻璃前放上一只長毛絨玩具,狗年放毛絨狗,豬年放胖豬,旁邊可能還有一些零星散亂的小卡通玩具,紙巾盒、小包裝食品也經常堆在那裏。有的車主喜歡在後窗上挂一排小東西,將後窗幾乎完全遮住。有的車主愛在擋風玻璃前挂些鈴鐺、“平安”等挂件,且有的過大。車在行進中,車內挂的飾物會隨車晃動,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有的車主別出心裁,在駕駛臺上擺一溜小玩藝兒,如小福娃、卡通醜娃、“蠟筆小新”等等,雖然只高那麼幾厘米,但它們能“有效”地“吸引”駕車人的目光。有的女士不願放過任何一個可以裝飾的地方,比如在方向盤旁邊的空隙處見縫插針地放只花瓶,插上幾枝時下蠻流行的絲襪花。假如急剎車或受到強力碰撞,玻璃花瓶破裂,碎片四濺,會給駕車人和乘車人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在駕駛機動車時,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范圍內懸挂、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裝飾愛車、追求個性是消費者的自由,但不能把交通安全置于腦後。所以,車內不要放置過多過大或過雜的飾物,以免給行車安全埋下隱患。
編輯:俞昱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