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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盧吉平)從省國稅局獲悉,從今年7月1日起,我省調整了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稅收政策,包括民營、外資企業等各類所有制企業及其他單位都能享受到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有關通知要求,這次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擴大了享受優惠的單位范圍和殘疾人范圍,從現行的民政部門和鄉鎮、街道舉辦的企業擴展到各類所有制企業及其他單位。殘疾人范圍從現行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擴展到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人員。新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實行最低比例和絕對人數限制,具體比例為25%牗含牘以上,且安置人數不少于10人。享受有關稅收優惠的單位,必須與安置的殘疾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月足額繳納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並通過金融機構向殘疾人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同時,單位享受的稅收優惠多少直接與安置殘疾人人數和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挂鉤,以鼓勵單位更多地安置殘疾人。
編輯: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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