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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日報蘭州9月25日訊(記者宜秀萍)中秋佳節,記者從省人口委了解到,我省已被列為全國開展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試點省。今後,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政府將發放一定的扶助金。
據介紹,此項制度的扶助對象是:我省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方年滿49周歲;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符合上述條件的對象,由政府發放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金。扶助標準為: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獨生子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
編輯: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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