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昨日正式發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其配套實施細則亦于同日發布。此舉標志著中金所規則體係和風險管理制度已經建立,金融期貨的法規體係基本完備,金融期貨的誕生具備了堅實的法規基矗。
中金所表示,《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正式發布,是股指期貨準備工作中的階段性成果,標志著股指期貨的準備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在《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出臺之後,市場參與各方將依據相關規則加快準備工作,推動股指期貨的上市進程。
一位業內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商業銀行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和結算業務管理試行辦法》及基金及證券公司參與股指期貨套期保值的具體管理辦法還沒出臺,準備工作還有很多事情要做,而就目前的市場條件來講,很多紅籌股及大盤藍籌股都沒上市,這些都需要時間,不是一蹴而就。
同時發布配套實施細則包括:《交易細則》、《結算細則》、《結算會員結算業務細則》、《會員管理辦法》、《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信息管理辦法》、《套期保值管理辦法》、《違規違約處理辦法》。
正式規則表示,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約乘數為每點人民幣300元,合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10%。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為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合約乘數。以指數點報價,最小變動價位是0.2點指數點。該合約交易報價指數點須為0.2點的整數倍。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季月是指3、6、9、12月。交易時間為交易日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15(第二節),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為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00(第二節)。每日價格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
與之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規則中變化較大的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表示,特別結算會員的結算擔保金由由以前的5000萬元人民幣調整至3000萬元人民幣。業內人士認為,這體現了結算會員之間的公平性。
中金所表示,規則體係根據股指期貨的特點和我國股票市場情況,吸收國際市場的很多先進經驗,形成了一些頗具價值的制度創新,主要如下:
一是會員分級結算制度。中金所會員分為結算會員和交易會員,交易所只對結算會員結算,結算會員再對交易會員結算。
二是採用結算會員聯保制度。結算會員通過繳納結算擔保金實行風險共擔。結算擔保金是指由結算會員依交易所規定繳存的,用于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
三是熔斷制度。為了控制風險和減少市場波動,除了對股指期貨合約實行漲跌停板制度外,中金所還在國內金融市場上首次引進了熔斷機制。熔斷機制是為了讓投資者在價格波動劇烈時,有一段時間的冷靜期,抑制市場非理性過度波動,滬深300指數期貨的熔斷幅度為6%,在經過規定的熔斷期後,該合約價格波動限制放寬到10%。
四是現金交割制度。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在合約到期日,以根據現貨指數計算出的交割結算價對未平倉期貨合約進行盈虧的計算和劃轉。我國目前的商品期貨都是採用實物交割方式,股指期貨因為合約標的物是指數而不是商品,只能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中國金融期貨市場法規體係已經初步成型,同時也意味著股指期貨推出前的規則準備工作基本完畢。”中金所如是表示。
中金所表示,在規則制定過程中,中金所充分考慮如何發揮股指期貨市場功能,服務現貨市場,並據此設計了一係列的制度,主要體現在:一是引入了套期保值制度。對經批準的保值者給予較大的持倉限額,不再受原有持倉限額的限制。二是股指期貨實行“早開盤”、“晚收盤”制度,有利于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功能,方便投資者根據現貨股票資產及價格情況進行套期保值策略調整。三是合理設計漲跌停板制度,期貨市場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最後交易日不設漲跌停板。
為了有效防范與化解市場風險,目前,中金所建立了一套基于股指期貨交易特有運行模式的風險管理制度,包括保證金制度、價格限制制度、限倉制度、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強制減倉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風險警示制度在內的八項風險控制制度。(宋薇萍)